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法學成人教育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全市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3、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以及律師管理的有關辦法;管理全市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及在我市設立的外地律師機構。
4、制定全市公證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公證機構,負責公證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審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
5、制定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6、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統計、分析、上報。
7、管理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的初審和上報。
8、負責仲裁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
9、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協會和學會;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法學理論研究;制定全市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幹警培訓規劃及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
10、協調和指導全市“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受理民眾尋求法律服務事宜;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知識;掌握重大民間糾紛信息,提供決策依據和信息服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司法行政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外事、提案、督查、信息、網路等工作;組織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涉台法律事務。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協的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基本建設計畫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裝備工作及局機關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法規教育科
組織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情況監督檢查、管理;負責司法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仲裁機構依法登記的審查申報工作、監督指導全市仲裁工作;制定全市法學教育和在職政法幹部、企事業法律顧問及法律服務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市法律人才培訓中心工作;對全市法學教育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組織開展法制理論研究;管理和指導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三、律師管理科
負責全市律師資格及律師執業證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機構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負責律師登記註冊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監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對影響大、涉及面廣的案件進行辯護代理;指導律師協會工作。負責稽查全市法律服務市場。
四、公證管理科
指導管理全市公證工作;制訂公證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證員登記註冊的審核申報和公證員資格管理工作,承辦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制訂公證工作的規範檔案;組織公證業務交流與合作事項;指導公證員協會工作。
五、基層工作科(掛安置幫教辦公室牌子)
指導員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和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和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工作。
六、裝備財務科工作
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的專項經費和局機關的財務工作;
七、政治處(掛計畫生育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保障管理以及計畫生育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全市律、公證員職稱考核、評定、晉升的報批和專業知識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銜的報批及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司法考試工作,
八、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九、聊城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
為聊城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下設的具體辦事機構,隸屬市司法局管理,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編寫法制宣傳有關材料;承辦市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風采
常書彥
聊城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郝潤霞
聊城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宋一丁
聊城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明法
聊城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文婷
聊城市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呂佩軍
聊城市普法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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