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員
考評員是在規定的工種(專業)、等級和類別範圍內對職業技能鑑定對象進行考核和評審。
一 考評員任力和職責
(1)考評員進行職業技能考核前,必需熟知本次考核工種、項目、內容、要求及評定標準。
(2)負責考核場地、設備、工、卡、量具的檢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檢驗。
(3)在考評過程中,評分人員應獨立完成各自負責的任務,相互之間不得暗示或溝通。
(4)一般情況下,考評員不參與監場,不與考生見面。
(5)考評員必須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及要求逐項測評打分,認真填寫測評記錄並簽名。
(6)鑑定對象有違紀行為,考評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告、警告、終止考核、宣布成績無效等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填寫在考場記錄上。
(7)操作技能考核的檢測、評分工作完成後,寫出考評報告,並向有關部門提出鑑定意見。
(8)協助考務人員做好考務工作。
(9)考評員要不斷努力學習職業技能鑑定知識和技術,提高鑒定水平。
二 考評員守則
(1)努力學習有關法津、法規和檔案,刻苦鑽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鑑定水平。
(2)考評時必須佩戴考評員胸卡。
(3)認真履行考評員職責,嚴格執行鑑定規程和考場規則。
(4)公道正派,廉潔奉公,嚴格執行對其親屬的職業技能鑑定迴避制度。
(5)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評判,嚴格執行評分標準,獨立評判,如實認真填寫考評記錄。
(6)嚴守試題秘密和評判秘密。
(7)拒絕任何組織或個人更改鑑定結果的非正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