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2007年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實施方案

農村孕產婦實行住院分娩(順產)免費。 3、鄉(鎮)衛生院負責組織村衛生室人員常規培訓。 ②協助衛生局(“降消”項目辦)做好鄉級人員培訓工作。

為確保我縣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簡稱“降消”項目)的順利實施,按照省《2006年中央轉移支付貴州省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管理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長遠目標
到2010年,孕產婦死亡率以縣為單位,在2002年基礎上至少下降1/3。
二、年度目標
(一)主要目標
1、孕產婦死亡率:70/十萬以下;
2、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1‰以下;
3、孕產婦住院分娩率: 60%以上。
(二)支持性目標
1、消毒接生率:≥98%;
2、產前檢查覆蓋率:≥90%;
3、縣、鄉醫療保障機構“三基”(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4、育齡婦女及家庭對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知曉率:85%以上。
三、項目內容
(一)人員進修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
為提高縣級產科及部分中心鄉(鎮)衛生院助產人員的產科急救能力和技術水平,年內選送3名鄉(鎮)產科人員參加市衛生局組織的進修學習,利用“二級以上醫院幫扶鄉(鎮)衛生院項目安排鄉鎮產兒科人員2名以上在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進修。進修重點:產科急救、基本技能、技術操作規範以及新生兒窒息復甦技術等。
(二)專家指導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
項目技術指導工作按省衛生廳《關於印發新周期“降消”項目工作規範的通知》(黔衛發[2005]13號)要求執行。
1、市級專家。由市衛生局組織同級醫療保健機構專家組成市級專家組。市級專家按《專家督導手冊》要求開展工作。
2、接受由省市衛生廳(局)組織的駐縣專家組按《專家督導手冊》的要求對本縣進行督導。
3、縣、鄉級專家。由縣衛生局明確,按《縣、鄉級項目工作規範》要求開展工作。
(三)社會動員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婦兒工委部門
1、縣婦兒工委辦負責引導建立有村幹部、婦女幹部、衛生員和村民自願者組成的村級孕產婦護送組織,護送需要轉送的孕產婦住院分娩。
2、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基層幹部深入農戶,宣傳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和貧困救助政策、平產限價政策。
3、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院、衛生室負責向孕產婦提供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的指導、諮詢,通過舉辦“孕婦學校”、“家長學校”等方式傳播健康知識,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
(四)住院分娩補助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
全縣實行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和限價收費。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由“降消”項目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捆綁式雙向補助的政策。堅持“分娩自願持卡補助”的住院分娩補助原則,凡本縣戶藉的農村孕產婦、城鎮特困戶、下崗職工,只要持有《“降消”項目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卡》,即可任意在全縣24個鄉鎮(區)衛生院或縣級醫院中選擇一所作為分娩地點,取得住院分娩補助。
1、住院分娩限價收費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
⑴實行住院分娩限價收費的機構。
獲取市、縣衛生局核發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兩證具備的縣、鄉兩級醫療保健機構為實行農村孕產婦順產住院分娩免費和住院分娩限價收費的責任單位。
⑵住院分娩限價收費標準。
縣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包乾收費限價440元/例。
鄉鎮(區)衛生院住院分娩包乾收費限價400元/例。
難產及產科併發症、剖宮產按貴州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價收費。
農村孕產婦實行住院分娩(順產)免費。
⑶住院分娩捆綁式雙向補助。
實施住院分娩捆綁式雙向補助的機構為實行住院分娩包乾收費限價的縣、鄉兩級醫療保健機構。
實施住院分娩捆綁式雙向補助項目及標準:住院分娩順產。本縣戶籍孕產婦在本縣內24個鄉(鎮)衛生院住院分娩順產,由“降消”項目補助24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160元;在縣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降消”項目補助24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200元。住院分娩難產(剖宮產)或難產、產科併發症。住院分娩難產,“降消”項目補助350元,剖宮產和難產並產科併發症、“降消”項目補助50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報銷按限價收費所產生的費用減去“降消”項目補助後的餘額,按“習水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實施辦法”第四章補償標準執行;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轉診護送誤工補貼每例30元。
⑷住院分娩補助順產限價收費服務項目5、補助費用結算辦法
住院分娩補助費用,必須是住院分娩期間產生。順產由助產接生單位先墊付,難產、剖宮產除孕產婦自付部分外,由助產接生單位墊付。再由助產接生單位分別按《習水縣2006年“降消”項目住院分娩補助資金運轉管理方案》和習水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結算要求,持相關報賬依據,在縣衛生局防保股和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結算科審核報賬後,由縣衛生局和縣合管辦向各報賬單位劃撥所墊付的資金。
(五)急救通道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婦兒工委部門
1、習水縣人民醫院是全縣孕產婦急救中心,承擔孕產婦急救和指導基層單位提高產科質量及人員培訓的任務。村級衛生院建立危急症轉送組織;衛生院要加強產科建設(參照:《“降消”項目鄉衛生院產科標準》),建立轉診制度,成立轉診組織,配備轉診設施,做好轉診工作。縣醫院要加強產科危急症搶救基礎設施(參照:《“降消”項目縣級產科急救中心設定標準》),改進產兒科急救設施,健全組織制度,建立管理機制,強化產、兒科人員培訓。保證能夠隨時出診、接診,並指導各鄉(鎮)不斷提高助產和急救轉診技術水平,確保孕產婦安全分娩;縣衛生局成立協調組織(參照:《“降消”項目孕產婦急救轉診網路管理規範》),協調醫療保健機構及相關部門,確保孕產婦急救通道隨時暢通。
2、建立和完善孕產婦轉運支持系統,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要在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鄉(鎮)、村孕產婦轉運小組的技能作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人員),建立鄉、村兩級“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組織,落實交通工作和運送人員,及時運送孕產婦到醫院或衛生院住院分娩和救治。
3、改善住院分娩條件,80%鄉(鎮)衛生院達到《貴州省鄉(鎮)衛生院產科評審標準》,醫療保健機構和衛生院要規範設定母嬰同室和分娩區域,並為孕產婦及家屬用餐提供共誶理,產房和母嬰室有取(保)暖設施,為孕產婦營造安全、衛生、溫馨、舒適的住院分娩環境。
(六)人員培訓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
1、市衛生局負責縣級管理人員培訓;同級醫療保健機構負責業務技術培訓。
2、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保健機構對鄉、村級人員培訓。全年培訓2次以上。
3、鄉(鎮)衛生院負責組織村衛生室人員常規培訓。
(七)孕產婦死亡評審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計生婦保中心
孕產婦死亡評審按《貴州省孕產婦死亡評審實施細則的通知》(黔衛辦發[2006]134號)開展評審。
五、組織領導與部門職責
由縣婦兒工委、縣衛生局、縣財政局共同負責本項目的實施。在縣衛生局公共衛生項目領導小組“降消”項目管理組領導下,由防保股具體負責項目的管理。項目的技術指導由市級“降消”項目工作技術指導專家組負責。
(一)縣衛生局職責:負責項目的管理、監督、協調;組織婦幼保健站等部門參與實施,包括制定實施方案與工作計畫,人員培訓,監督與評估,收集信息,上報項目報表,總結推廣經驗等。
(二)婦兒工委職責:協助衛生部門開展項目宣傳和健康教育宣傳動員工作,並參與項目的監督檢查。
(三)財政局職責:負責項目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監督管理,並督促縣(市)落實項目管理工作、人員培訓等經費。
(四)縣級醫療保健機構事責
1、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職責
(1)縣計生婦保中心
①全面及時掌握各鄉鎮(區)項目活動進展,收集、統計、分析和上報項目工作數據;
②組織孕產婦死亡和新生兒破傷風病例個案調查和評審;
③負責鄉級人員培訓,協助指導鄉(鎮、區)衛生院開展村級培訓;
④分片包乾負責鄉、村婦幼保健管理與服務技術指導,在衛生局(“降消”項目辦)的安排下,協助項目技術指導組開展基層項目督導工作;
每月書面向縣衛生局匯報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2)縣急救中心(縣人民醫院)
①根據衛生局的安排,健全孕產婦急救組織,做好孕產婦急救中心的工作;
②協助衛生局(“降消”項目辦)做好鄉級人員培訓工作。
③在衛生局(“降消”項目辦)的安排下,協助項目技術指導組開展基層項目督導工作;
④負責指導鄉(鎮、區)衛生院產科建設和助產技術服務,指導全縣孕產婦和嬰兒死亡原因分析、評審,提高干預措施。協助婦幼保健院(站、所)指導基層婦幼保健技術服務。
(二)鄉級:鄉(鎮、區)衛生院(項目工作步組)職責
1、制訂項目工作計畫,納入政府工作日程,並組織實施;
2、負責村級衛生人員培訓;
3、健全例會工作制度,鄉級召開村醫會議每月一次,通過每月例會收集上月工作數據信息,部署工作,進行針對性的管理與技術培訓,作好例會記錄;
4、劃片包乾,縣婦幼保健站和鄉(鎮)衛生院劃片包乾,下鄉、村指導工作;
5、加強本院產科建設與質量管理,提高助產技術服務能力,促進住院分娩,及時組織危重孕產婦的應急救治和轉運;
6、加強婦幼保健資料管理,掌握各村育齡婦女數、孕產婦數、高危孕產婦數、活產數、住院分娩及消毒接生數,孕產婦死亡和五歲以下兒童死亡,新生兒破傷風發病及孕產期保健服務基本數據,按時收集統計,上報縣婦幼保健所。
(三)村級
1、“村級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小組”由村長、婦女主任、村醫、村長助理及村裡有影響的人組成,負責動員本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和高危孕產婦的轉運。
2、村衛生室負責本村婦幼保健工作和相關數據的記錄、收集、統計、上報。
3、村醫應做好孕產婦建卡、產檢、產訪、高危識別篩查和健康教育及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發現高危孕產婦要及時向村委會報告協助轉診。
4、對確需家庭接生的孕產婦,要嚴格按消毒接生操作規範進行。
5、及時掌握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新生兒破傷風病例,做好登記,立即報告鄉(鎮、區)衛生院防保組。
六、項目監督指導與評估
(一)監督指導
1、接受上級監督指導每年2-3次。縣級對鄉級和縣級項目開展日常工作指導,每季度督導一次,覆蓋所有鄉(鎮),每次每鄉(鎮)不少於3個村。
2、監督指導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計畫和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住院分娩補助情況,重點是民眾受益情況;人員培訓進修和社會動員的效果;設備的購置和使用情況;項目指標的完成情況;現場指導和專題講座以及民眾對項目的評價。
3、督導要求
①對項目實施全程進行監督指導,掌握項目執行單位運行情況;
②幫助基層單位提高執行項目的能力和工作質量;
③幫助基層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④深入鄉村和農戶了解情況;
⑤督導記錄,每次督導填寫項目督導記錄,一式兩份,請被督導單位負責人簽章,一份留被督導單位,一份報衛生局(“降消”項目辦)備查。
(二)評估
1、全年共進行2次評估,分為中期和終期(7月和12月)評估,採取各鄉(鎮)及項目單位自查自評和衛生局組織評估組複評,評估覆蓋所有鄉(鎮)及縣級項目單位。
2、負責接受國家級和省、市級督導評估的準備工作。
七、資金使用及安排
責任部門:財政部門、衛生部門
(一)中央轉移支付資金
項目總資金160,135元,主要用於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社會動員。住院分娩補助159,135元,社會動員1萬元。
(二)項目配套資金(由各級政府配套)
配套資金主要用於:項目管理工作如項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信息管理和項目督導。 
八、資金管理
責任部門:衛生部門、財政部門
按貴州省《“降消”項目資金支付程式的通知》(黔衛辦發[2006]52號規定參照《習水縣2006年度“降消”項目實施方案》執行。
九、相關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積極推動住院分娩率的提高。
依據《貴州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遵市衛發[2005]154號)要求,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登記工作。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必須有家庭接生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家庭接生員必須持有《助產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並且村委會必須出具證明。縣衛生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務必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監督、管理工作。縣公安局要進一步加強戶籍管理,新出生嬰兒必須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方可辦理戶籍上戶。 
(二)開展健康教育,加強安全分娩知識宣傳
縣婦兒工委和衛生部門密切配合,全面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大力營造“關愛母親兒童健康”的社會氛圍。
1、在縣有線電視台、鄉接轉台、廣播站免費播放婦幼衛生科普知識。
2、組織婦女幹部和醫務人員進村入戶開展“以婦女為核、家庭為最佳場所”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對孕產婦進行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等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
3、縣鄉醫療保健保健機構、鄉(鎮、區)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要辦好健康教育衛生宣傳欄,配合婦兒工委利用各個相關節日開展多種形式的婦幼保健宣傳諮詢活動。
4、及時發放和張貼省、市制發的“降消”項目和優生優育宣傳畫,折頁畫要發放到孕婦家中。各鄉(鎮)、村也要因地制宜製作宣傳單、宣傳標語,各醫療機構要發放給孕產婦的公開信,使用住院病人健康教育指導表,大力宣傳“住院分娩、母嬰安全”婦幼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本縣實施“降消”項目,實行住院分娩限價收費和醫療救助的有關政策。
(三)資料管理
縣衛生局(“降消”項目辦)、鄉(鎮)衛生院(項目工作小組)和縣級項目實施單位,要重視本轄區、本單位項目相關資料管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對反映項目工作的信息,如項目責任書、實施計畫、會議(例會)記錄、督導表、培訓檔案及花名冊、健康教育、宣傳為諮詢活動,典型事例,經費開支的憑證單據等原始材料要認真收集、整理、存檔管理和按規定上報。
(四)各鄉鎮(區)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制定根據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於3月30日前交縣衛生局。要認真做好2006年度“降消”項目實施總結評估、總結成績、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制定2007年實施方案,工作計畫。保證(2006-2007周期)項目工作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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