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務目標
為使我縣精神殘疾人得到更好的康復服務,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使我縣廣大精神病患者有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通過“十一五”期間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開展,精神病人的監護率達到90%,顯好率達到60%,社會參與率達50%,肇事率下降至0.3%,調查檢出率達到6‰。
二、主要措施
1、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
2、組織管理
成立以縣民政、衛生、殘聯和相關精防醫生為成員的縣精神殘疾人康復技術指導中心,負責對全縣精神殘疾人康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1)民政部門及時收容和治療社會上無法定撫養人和瞻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精神病患者,在醫療、康復、就業、扶貧救濟、社會服務等方面對貧困精神病患者予以扶助。
(2)衛生部門將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和農村基層衛生服務內容,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組織所屬精神衛生機構及各級醫務人員對精神病患者進行治療,指導康復訓練。
(3)殘聯做好宣傳、發動、組織、服務工作。組織精神病患者治療後的康復訓練,配合衛生、民政等部門,對貧困精神病患者進行救助,維護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組織鄉鎮(區)殘聯對精神病患者進行調查統計。
三、提供精防康復服務
以精神衛生機構為依託,以社區(鄉鎮)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發揮村衛生室和精神病院的作用,從而形成住院、門診、家庭病床、家庭看護相互配合的治療系統。
多方籌措資金,加強精神病康復機構建設。利用社區服務設施,對精神病人開展心理疏導、生活自理、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等康復活動。
對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範圍。
將貧困患者納入定期免費服藥範圍,對特別貧困的急發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實施救助,並填寫《“十一五”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服藥登記表》和《“十一五”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住院登記表》。
對從事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管理人員、社區醫生、康復人員進行培訓,增強為精神病患者服務的能力。
利用“助殘日”、“世界精神衛生日”等活動,加強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反對歧視精神病患者,為患者回歸社會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督查 確保精防工作順利實施
通過縣精防機構和技術指導服務網路的建設,定期對全縣精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技術指導、考核評估,確保精防工作在我縣順利完成。
五、康復訓練
1、社區康復
主要由監護人負責,社區(村)委會幹部、社區精防醫生和志願者配合。根據被看護精神病患者的具體情況,在精防醫生的指導下,制定康復訓練計畫,並根據康復訓練計畫,對康復者進行有效的看護,在醫生的指導下督促按時服藥,並進行心理疏導以及體能訓練、家庭生活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的訓練,定期隨訪,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如發現病情變化,及時協助家屬送病人入院接受治療。
2、機構康復
⑴社區(村)
採取多種形式,接收、安排精神病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開展社會適應能力訓練和文體娛樂活動、精神衛生知識講座,進行醫療看護和心理康復,為精神病人提供康復、管理、就業等服務。
⑵長期養護
對於家庭無看護能力且病情穩定的精神病患者,對有需求的精神病患者實施養護為主,兼顧醫療、康復、職業培訓等綜合性的服務。
3、其他
針對康復後有能力參與社會正常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在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礎上,積極組織社區內精神病患者參加文化、體育活動,參與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融入社會生活,扶持病情穩定、恢復較好的患者就業。
六、工作流程
1、鄉鎮(區)殘聯和社區(村)幹部要定期隨訪,向精防醫生反饋病人情況。
2、精防醫生根據反饋情況作相應處理。
3、精防醫生對處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技術指導。
4、社區(村)根據醫生的指導,及時調整康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