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切實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2006年汛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紮實開展好該項工作,縣人民政府成立習水縣2006年汛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領導小組及工作督查組,負責本次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檢查督促。
(一)習水縣2006年汛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領導小組組成。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袁健宏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邱繼維、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弋光明任副組長,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負責人、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各鄉鎮(區)、各部門要建立相應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地本行業的地質災害防治檢查工作。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督查組組成及分工。
第一組:縣國土資源局牽頭,縣公安局、鄉企局、水利局、建設局、民政局、氣象局抽人參加,負責督查桑木、回龍、二郎、永安、二里、官店、桃林、仙源等鄉鎮。
第二組:縣交通局牽頭,縣煤管局、教育局、水利局、旅遊局、煤災辦抽人參加,負責督查醒民、同民、土城、隆興、習酒、程寨、三岔河、民化等鄉鎮。
第三組:縣建設局牽頭,縣煤管局、經貿局、交通局、教育局、煤災辦抽人參加,負責督查東皇、良村、溫水、大坡、寨壩、坭壩、雙龍、馬臨等鄉鎮(區)。
二、檢查時間和方式
檢查時間:200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檢查方式:一是各鄉鎮(區)、部門開展自查,並組織本地區本行業開展檢查;二是督查組對各地各部門各行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重點和內容
1、防災責任制建立完善情況。重點檢查領導機構建立情況,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2、地質災害險情隱患的巡查、排查情況。重點檢查各災害點是否制定了包括監測方式、預警信號、緊急避險、轉移路線等內容的防治方案,是否明確了監測責任人,是否落實了防範措施。
3、群測群防體系建立完善情況。重點檢查監測預警責任制是否落實到學校、工礦企業等具體單位,鄉鎮是否逐戶發放“防災明白卡”。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有關工程建設是否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程建設中是否充分考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是否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必須由分管領導負責,抽調責任心強,有一定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同志參加,並針對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方案,有目的、有重點的進行檢查。
(二)檢查要求必須深入基層,不能走過場和搞形式,對檢查不到位或走過場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檢查人員責任。
(三)督查組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責成有關鄉鎮(區)或部門限期完善。
(四)各鄉鎮(區)、各督查組於5月8日前將自查、檢查情況報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國土資源局)。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