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抓好生豬養殖小區建設,加快沼氣池建設進度,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生豬養殖小區和沼氣池建設實行貸款貼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任務和標準
以鄉鎮為單位,按照科技含量高、養殖規模適度、增收效果明顯、綜合示範性強、農戶相對集中連片的要求,紮實抓好生豬養殖小區建設,每個小區養殖農戶數要在50戶以上,每戶年出欄商品豬50頭以上或養殖外二元母豬10頭以上。沼氣池建設按照年初計畫任務,統一建設標準,保證質量,確保今年計畫任務完成。
二、貸款貼息的對象及辦法
(一)貸款貼息對象
1、對小區規劃內養殖年出欄商品豬50頭以上或飼養外二元母豬10頭以上的養殖農戶均可享受貼息。
2、列入今年沼氣池建設計畫的農戶。
(二)貸款貼息辦法
1、各鄉鎮(區)按照小區建設標準和沼氣池建設計畫任務,造好分戶花名冊,包括農戶基本情況、計畫發展規模、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等,由鄉鎮(區)財政所、相關站所簽注意見,送鄉鎮(區)政府(管委會)及鄉鎮(區)信用社審查同意後,報縣畜牧局、農業局、農村信用聯社。
2、縣畜牧局、農業局、農村信用聯社共同對各鄉鎮(區)上報花名冊進行審核,凡符合小區建設和沼氣池建設要求的,確定貸款單位辦理建設貸款。
3、貸款發放結束,各鄉鎮(區)將貸款農戶花名冊複印件交縣畜牧局、農業局,待縣畜牧局、農業局審查後,送縣財政局、扶貧辦審核備案,貸款到期前15天內,縣財政局和扶貧辦憑審核簽注依據,與貸款單位結算貸款貼息。
4、凡2007年之前產生的貸款貼息利率按原定利率執行,今年新增貸款的年利率統一按9.18%計息,貸款時間為一年,從貸款之日起計息。
5、小區規劃以外新發展的,規模大、示範帶動性強的養殖場貸款,經畜牧部門審查並驗收合格後,可以享受貸款貼息。
三、明確責任,強化管理
(一)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幫助指導生豬的養殖和銷售工作,幫助指導沼氣池建設的技術質量和建設進度,積極配合信用社收回貸款。
(二)凡實行貸款貼息後,除特殊原因外農戶的生產指標經檢查達不到要求的,縣政府不承擔貼息,已支付的貼息資金由鄉鎮(區)政府負責收回。
(三)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必須嚴格落實計畫,不得隨意調整沼氣國債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地點、標準,規劃安排好省沼氣池建設項目,統一推廣建設10立方米多能高效A型池。
(四)各鄉鎮(區)要加快生豬養殖小區和沼氣池建設工作進度,信用社要提高貸款服務質量,保證貸款及時發放到農戶手中。
四、加強領導,嚴格獎懲
(一)各鄉鎮(區)要明確專人負責幫助農戶制定發展規劃,提供技術服務,協調解決相關建設、貸款涉及的相關問題,並負責農戶貸款資金使用的跟蹤管理。
(二)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能挪作它用,一經發現,除取消貸款貼息外,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