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政府工作報告各項工作任務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的通知

11月10日:公安局(主辦1項)、司法局(主辦1項)、環保局(主辦2項)、建設局(主辦8項)、國土局(主辦4項)、創衛辦(主辦1項)、信訪局(主辦1項)。 11月13日:監察局(主辦2項)、審計局(協辦1項)、農辦(主辦6項)、水利局(主辦1項)、農業局(主辦2項)、扶貧辦(主辦1項)、林業局(主辦5項)。 1、這次督查是縣政府縣長辦公會安排的一次專項督查,是確保實現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全面推進我縣四縣戰略的實施,確保今年年初政府工作報告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縣政府辦公室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的29個方面107項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細化,並下發了《政府工作報告2009年重點任務目標責任分解表》的通知(習府辦發〔2009〕9號),明確了主抓單位和任務要求。按照縣政府領導安排,將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的各項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組成
本次督查由縣政府辦公室聯繫主任、秘書,縣政府督查室、效能辦組成。
二、時間安排
時間從2009年11月9日開始,到2009年11月20日結束。
11月9日:經貿局(主辦8項)、發改局(主辦2項)、財政局(主辦4項)、人事勞動局(主辦6項)、地稅局(主辦1項、協辦1項)、國稅局(協辦1項)、統計局(主辦1項)、人行(主辦1項、協辦1項)、物價局(主辦1項)、銀監辦(主辦1項)。
11月10日:公安局(主辦1項)、司法局(主辦1項)、環保局(主辦2項)、建設局(主辦8項)、國土局(主辦4項)、創衛辦(主辦1項)、信訪局(主辦1項)。
11月11日:教育局(主辦5項)、計生局(主辦2項)、衛生局(主辦5項)、文體廣電局(主辦2項)、網路公司(主辦1項)、科技局(主辦1項)。
11月12日:交通局(主辦6項)、民政局(主辦3項)、招商局(主辦1項、協辦1項)、旅遊局(主辦6項)、煤管局(主辦5項、協辦1項)、稽查辦(主辦1項)、正通公司(主辦1項)、安監局(主辦1項)、電力局(主辦1項)。
11月13日:監察局(主辦2項)、審計局(協辦1項)、農辦(主辦6項)、水利局(主辦1項)、農業局(主辦2項)、扶貧辦(主辦1項)、林業局(主辦5項)。
11月14日至20日到各鄉鎮開展督查。
二、督查形式
這次督查採取各鄉鎮、單位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聽取匯報和現場察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鄉鎮和有關單位在梳理各項工作進展情況、抓好自查的基礎上,針對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本單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形成書面材料並報縣政府督查室。
三、督查要求
1、這次督查是縣政府縣長辦公會安排的一次專項督查,是確保實現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鄉鎮和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對政府工作報告工作任務進展情況進行逐項自查,切實抓好落實。
2、各鄉鎮和單位書面材料必須內容詳實,做到數據準確,情況清楚,要客觀反映政府工作報告工作任務開展情況,對已完成的任務事項要有完成情況,對有進展的事項要有進展情況,對沒有落實的工作任務要分析原因。書面材料中對習府辦發〔2009〕9號檔案上要求的事項必須在材料中單獨體現開展情況。
3、督查工作結束後,縣政府督查室將把督查結果向縣政府領導匯報並進行通報,納入單位年終考核。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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