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美國和日本代表了兩種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這兩種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有著深刻的歷史根源。從歷史上看,自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後,美國為了在銀行與企業之間建立“安全閥”,嚴格禁止商業銀行存款購買公司股票,而且限制其他金融機構通過持股控制公司,導致公司股權分散,對經營者的監督主要依靠資本市場的接管來進行。日本戰前和戰時就形成了緊密的銀企關係,這一傳統並沒有因為戰後經濟民主化而消亡;相反,在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期得到進一步強化,進而形成了相對集中的公司所有權,以主銀行通過相機治理對經營者進行監督。美日公司治理模式形成的歷史根源,對於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鑑意義。目前,我國上市“一股獨大”、“內部人控制”等問題十分突出。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維護金融系統安全,通過非金融機構持股減持國有股,加強資本市場的外部監督機制,逐步形成由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共同發揮作用的混公司治理模式,是符合我國實際的選擇。
作者介紹
於瀟,1968年出生於吉林省四平市。經濟學博士。現任職于吉林大學東北亞研究院,主要從事美國經濟、東北亞區域經濟的研究和教學工作,已在國內外學術雜誌公開發表論文二十餘篇。作品目錄
第一章序言第二章企業的經濟學解釋
第三章現代公司與公司治理
第四章美國外部控制型治理模式
第五章日本內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
第六章美日公司治理模式比較分析
第七章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中的公司治理問題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