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CFTC機構。CFTC的此項授權在隨後得到多次更新和補充,目前最新的商品期貨現代化法案為2000年的版本。
CFTC通過增加競爭力和有效性,保護市場參與者遠離欺詐、操縱和濫用交易,以及確保清算過程的財政穩健,以保證期貨市場的經濟效用。通過有效監管,CFTC使得期貨市場提供價格發現手段和抵消價格風險的重要功能。
CFTC的目標是保護市場交易者和公眾在商品和金融期權期貨交易中遠離欺詐、操縱和濫用交易,並提供一個公開、具競爭力和金融穩健性的期貨和期權市場。
2008年10月22日
NFA獲得CFTC的批准,提高外匯經紀商(FDMs)淨資產準入門檻,要求FDMs淨資產必須在2008年10月31日達到1000萬美元;2009年1月17日達到1500萬美元,2009年5月16日達到2000萬美元。
2009年04月13日
NFA獲得CFTC的批准,自2009年5月15日開始,取消外匯交易商的鎖單功能。
2009年09月24日
NFA獲得CFTC的批准,要求FDMs自2009年11月30日開始,浮動保證金必須維持在2000萬美元以上;所有FDMs的客戶單筆主要貨幣品種外匯交易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1%,非主要貨幣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4%。
2010年01月13日
CFTC發布徵求公眾對零售外匯交易規則提案的意見稿,要求零售外匯客戶帳戶的槓桿比例應當以10:1為上限,公眾建議期限為60天。
CFTC在1974年由美國國會建立,最初任務是監管美國的商品期貨和期權市場。以後CFTC的任務範圍逐漸更新和擴展,尤其是在得到 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 of 2000 (CFMA) 的授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