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1](引用時縮寫為C.D.Cal.)是美國94個、加利福尼亞州4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九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總部位於洛杉磯,司法管轄權覆蓋加利福尼亞州7個郡。
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 Cal.)是美國94個、加利福尼亞州4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 該法院總部位於洛杉磯,司法管轄權覆蓋加利福尼亞州7個郡。
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1](引用時縮寫為C.D.Cal.)是美國94個、加利福尼亞州4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九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該法院總部位於洛杉磯,司法管轄權覆蓋加利福尼亞州7個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