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羅長剛,男,漢族,河南郾城人,1954年12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博士,1973年5月參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武漢市人大副主任。 2014年7月23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交司法。
嚴重違紀
2014年1月21日,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對羅長剛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
2014年3月27日,經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證實,被免去其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2014年4月16日,省紀委省監察廳將其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7月23日,經湖北省委批准,省紀委對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羅長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羅長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
羅長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長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6月26日,據高檢網訊息,湖北省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羅長剛(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長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羅長剛,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荊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羅長剛利用其擔任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