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歷
羅保福,男,漢族,生於1964年3月,四川巴州區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一級警督警銜,刑事照相工程師,現任平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兼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習;
1983年8月至1987年2月在巴州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工作,任民警;
1987年2月至1990年2月任巴州區公安分局恩陽派出所所長;
1990年3月至1994年2月任巴州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教導員、副科級偵查員;
1994年3月至2003年1月任巴中地區(巴中市)公安處(局)刑警支隊支隊長(其間, 1998年8月刑偵支隊升格,任副縣職刑偵支隊長);
2003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共巴中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偵支隊長(其間,2005年3月被巴中市公安局聘為首批特邀刑事偵查專家);
2006年11月至今在平昌縣政府工作,任平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兼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管工作
負責公安、司法、城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環保、法制、信訪、穩定、應急管理、綜治、部隊等工作。分管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城鎮管理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民眾工作和信訪局、縣法制辦、縣政府應急辦、縣環境整治辦等單位。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駐平部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