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通知期

缺陷通知期

缺陷通知期即國內施工文本所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開始,至工程師頒發履約證書為止的日曆天數。

指從竣工日期算起,通知工程或分項存在缺陷的期限,在此期間應完成工程接受證書中指明的掃尾工作以及完成修補缺陷或損害所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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