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醫學教育[一種在職進修教育]

繼續醫學教育[一種在職進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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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之後進行的在職進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職衛生人員不斷學習同本專業有關的新知識、新技術,跟上醫學科學的發展。

簡介

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之後進行的在職進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職衛生人員不斷學習同本專業有關的新知識、新技術,跟上醫學科學的發展。因此,從教育的職能上看,它屬於成人教育的範疇,是專業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完善。

對已完成院校醫學教育的衛生人員進行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終身性的訓練活動。目的是使衛生人員在整個專業生涯中不斷更新知識,以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適應醫學科技、衛生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部隊衛勤保障和國防建設服務。

"繼續醫學教育" 在學術文獻中的解釋:

1、我們覺得外國學者對繼續醫學教育所下的定義是根據他們的情況所作的.由於這個定義所能包涵的繼續教育對象過於局限所以不大適合我們的國情

2、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對專業技術的知識、技能進行補充、增新、拓寬和提高的一種高層次的追加教育,其目的在於使專業技術人員能夠跟上或適應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以保證科研水平不斷提高

3、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即完成住院醫師專業化培訓或研究生教育後,在本專業領域內繼續不斷地掌握相關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終身教育中的一個階段

4、繼續醫學教育一般是指醫學生完成畢業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學方法的訓練,後醫學教育之後所進行的知識深化,拓寬和對掌握具體教學過程中學生的心理活動,精更新知識的教育

5、繼續醫學教育是指醫學院畢業生經過一段畢業後教育以後再進行的知識更新的教育.從我國、我省及我院實際出發我們認為這一概念限性較大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應擴大到各層次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6、繼續醫學教育一般是指學校後教育,其形式多種多樣,如通過各種知識媒介進行的自學和知識更新、參觀考察、研修、短訓等,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學校教育

7、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個人整個職業生涯中獲得新知識和新技能的連續過程.因設計變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內容被取消.自身質輕,節省能源,工作效率高

8、”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從事衛生技術工作之後再接受各種學習的一種教育包括在職人員的學歷教育非學歷補課教育更換崗位的崗位培訓教育以及知識更新性質的醫學教育

9、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對醫學院校畢業後在職醫務人員進行的知識更新與補缺的教育.一、開展繼續醫學教育應堅持的幾個原則在職自學為主的原則

10、繼續醫學教育則是指受專業教育以教育階段不如美國明確.醫學生大學畢業後就能從後,在本專業範圍內的知識更新和知識補充

11、繼續醫學教育是指醫學學歷教育畢業後,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主的一種連續性、全員性和終身性的醫學教育

12、繼續醫學教育是指衛生技術人員的學校後民健康服務.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為主的終身醫學教育,包加強領導,健全組織,齊抓共管,形成強有力的繼括畢業後教育和知識更新教育

學分要求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所獲得的學分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5-10學分,Ⅱ類學分不低於15-20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三級醫院和一級防保機構的繼續醫學教育對象,五年內必須通過參加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獲得10學分。兩類學分不可相互替代。

學分分類

按照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學分分為I類學分和Ⅱ類學分兩類。

(一)Ⅰ類學分: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和省市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科授予I類學分。

1、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1)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由衛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項目。

(2)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舉辦,由衛生部公布的項目。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1)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和公布的項目。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舉辦,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項目。

(3)中華醫學會、中華口腔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護理學會等一級學科學會舉辦,並向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的項目,均屬於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二)Ⅱ類學分:

自學、發表論文、科研立項、單位組織的學術活動等其它形式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授予Ⅱ類學分。

學分授予

(一)I類學分計算方法

1、參加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3小時授予1學分;主講人每小時授予2學分。

2、參加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6小時授予1學分。主講人按每小時授予1學分。

3、上述1、2中每個項目所授學分數,最多不超過25學分。

(二)Ⅱ類學分計算方法:

1、自學是繼續醫學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凡自學與本學科專業有關的知識,應先定出自學計畫,經本科室領導同意後執行。寫出綜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學分,但每年最多不超過5學分。

2、由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制定或指定的雜誌、音像、光碟等形式的有關四新的自學資料,學習後經考核,按委員會規定該資料的學分標準授予學分。

3、在刊物上發表論文和綜述,按以下類別計算學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類推)

國外刊物 10-8學分

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的刊物 6-4學分

省級刊物 5-3學分

地(市)級刊物 4-2學分

內部刊物 2-1學分

4、科研項目

已批准的科研項目,在立項當年按以下標準授予學分:

課程類別課題組成員排序(余類推) 1 2 3 4 5

國家級課題 10 9 8 7 6 學分

省、部級課題 8 7 6 5 4 學分

市、廳級課題 6 5 4 3 2 學分

5、出版醫學著作,每篇寫1000字授予1學分。

6、出國考察報告、國內專題調研報告,每3000字授予1學分。

7、發表醫學譯文每1500漢字授予1學分。

8、由單位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技術操作示教、手術示範、新技術推廣等,每次主講人可授予2學分,參加者授予0.5學分。參加者全年所獲得的該類學分,最多不超過10學分。

9、臨床病理討論會、多科室組織的案例討論會、大查房,每次主講人可授予1學分,參加者授予0.2學分。參加者全年所獲得的該類學分,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最多不超過10學分。

2-9均由單位主管繼續教育部門負責審查給分。

(三)現代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的授予按該項目所屬等級及規定的學分數辦理;編制遠程教育課件的腳本,按該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所屬級別授予標準記分。

現代遠程繼續醫學教育的Ⅱ類學分授予的具體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制定。

(四)經單位批准,凡到外單位進修(含出國培訓)6個月及其以上,經考核合格者,視為完成每年規定的25學分。

學科分類與代碼

代碼 學科名稱
代碼 學科名稱
01- 基礎形態
06- 兒科學
01-01- 組織胚胎學
06-01- 兒科內科學
01-02- 解剖學
06-02- 兒科外科學
01-03- 遺傳學
06-03- 新生兒科學
01-04- 病理學
06-04- 兒科學其他學科
01-05- 寄生蟲學
07- 眼、耳鼻喉學科
01-06- 微生物學
07-01- 耳鼻喉科
02- 基礎機能
07-02- 眼科學
02-01- 生理學
08- 口腔醫學學科
02-02- 生物化學
08-01- 口腔內科學
02-03- 生物物理學
08-02- 口腔外科學
02-04- 藥理學
08-03- 口腔正畸學
02-05- 細胞生物學
08-04- 口腔修復學
02-06- 病生理學
08-05- 口腔學其他學科
02-07- 免疫學
09- 影像醫學學科
02-08- 基礎醫學其他學科
09-01- 放射診斷學
03- 臨床內科學
09-02- 超聲診斷學
03-01- 心血管病學
09-03- 放射腫瘤學
03-02- 呼吸病學
09-04- 影像醫學其他學科
03-03- 胃腸病學
10- 急診學
03-04- 血液病學
11- 醫學檢驗
03-05- 腎臟病學
12-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03-06- 內分泌學
12-01- 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
03-07- 神經內科學
12-02-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
03-08- 傳染病學
12-03- 兒少衛生與婦幼衛生學
03-09- 精神衛生學
12-04- 衛生毒理學
03-10- 內科學其他學科
12-05- 統計流行病學
04- 臨床外科學
12-06- 衛生檢驗學
04-01- 普通外科學
12-07-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其他學科
04-02- 心胸外科學
13- 藥學
04-03- 燒傷外科學
13-01- 臨床藥學和臨床藥理學
04-04- 神經外科學
13-02- 藥劑學
04-05- 泌尿外科學
13-03- 藥物分析學
04-06- 顯微外科學
13-04- 藥事管理學
04-07- 骨外科學
13-05- 藥學其他學科
04-08- 腫瘤外科學
14- 護理學
04-09- 顱腦外科學
14-01- 內科護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理學
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學
14-02- 外科護理學
04-11- 麻醉學
14-03- 婦產科護理學
04-12- 皮膚、性病學
14-04- 兒科護理學
04-13- 外科學其他學科
14-05- 護理其他學科
05- 婦產科學
15- 醫學教育與衛生管理
05-01- 婦科學
15-01- 醫學教育
05-02- 產科學
15-02- 衛生管理
05-03- 婦產科學其他學科
16- 全科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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