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有關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規章草案。
(四)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縣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報告財政決算。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實施意見,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財政稅收計畫,提出稅收減免、稅目稅率調整建議。
(八)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需由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監督實施。
(九)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執行國家政府債務管理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並落實政府性債務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負責政府外債談判業務,並按規定對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對我縣的貸(贈)款進行管理。
(十三)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十四)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
(十六)制定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七)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八)制定和完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辦法,健全網路監控平台和管理制度,加強鄉鎮財政管理和監督。指導實施“村財鄉代管村用”改革,規範基層財政財務管理。
(十九)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織金縣財政局領導幹部執行力公開承諾書為認真貫徹落實12月18日/>《縣委書記崔英魁同志和縣委副書記、縣長高青同志在全縣領導幹部大會上的講話》精神,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我局將著重承諾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政法律、法規、政策,依法組織收入,堅持服務生財、科學聚財、精細理財、和諧用財,加強財政管理,規範理財行為,嚴格財政監督管理。
2、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財政工作效能。全面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實行掛牌上崗、敞門辦公,推進撥款提速,精減審批環節,壓縮服務時限。熱情、耐心、細緻、主動的為民眾服務,杜絕“庸、懶、散、漂”和“冷、橫、硬、推”的不良現象,嚴禁向部門和個人索、拿、卡、要。
3、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做到保工資、保運轉,突出“保民生、順民心、保民安”為主題,優先保障就業、教育、醫療、社保、保障性住房、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需要。
4、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通過編制部門預算和不斷完善國庫集中支付,進一步規範部門收支行為。繼續對“小金庫”進行專項治理,從源頭上規範收費行為。加強政府採購規範化管理,推進電子化政府採購進程,進一步完善“采管分離”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