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方法
綜合指數
是將報告期總量指標值與基期總量指標進行比較形成的指數,它反映報告期比基期增長(減少)的情況。
它有兩種計算形式:
⑴綜合指數——是將報告期總量指標值與基期總量指標進行比較形成的指數。先綜合,後對比。
⑵ 平均指數——是從個體指數出發,運用加權平均數的方法來編制的總指數。先對比,後平均。
平均指數
是從個體指數出發,運用加權平均數的方法來編制的總指數,它是綜合指數的變形。
它有兩種計算方法:算術平均數指數和調和平均數指數。
總指數總指數(all index);是反映全部現象總體(即複雜現象總體)數量變動的相對數。用於反映某種事物包括若干個別事物總的變動情況,如反映若干商品總的物價變動情況。 有時為了研究需要,在介於個體指數與總指數之間,還編制組指數(或類指數)。組指數的編制方法與總指數相同。 總指數按其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的不同,分為綜合指數和平均指數。
是將報告期總量指標值與基期總量指標進行比較形成的指數,它反映報告期比基期增長(減少)的情況。
它有兩種計算形式:
⑴綜合指數——是將報告期總量指標值與基期總量指標進行比較形成的指數。先綜合,後對比。
⑵ 平均指數——是從個體指數出發,運用加權平均數的方法來編制的總指數。先對比,後平均。
是從個體指數出發,運用加權平均數的方法來編制的總指數,它是綜合指數的變形。
它有兩種計算方法:算術平均數指數和調和平均數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