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科技局

(三)農牧業科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主要職責

縉雲縣科技局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技術市場、民營科技機構行業管理,承辦科技獎勵、成果評價管理、技術保密等工作,負責指導創建科技進步先進縣活動;參與擬訂科技人才培養引進的政策與規定,承辦科技培訓,會同有關部門評選科學青年拔尖人才、先進人物、先進集體;協調、組織全縣科普工作、科技下鄉活動;承擔有關全縣科技工作的檔案起草和組織落實。負責全縣技術市場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工作;承擔防震減災、編制應急預案,負責地震監測與安全性評價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能源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農村常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編制農村能源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農村節能工作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廣;負責農村能源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及其工作宣傳。]
縉雲縣科技局組織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研究確定全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重點扶持產業、行業,開展科技統計監測;負責本縣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和農村能源事業費的管理工作,編制下達並組織實施全縣科研、星火、軟科學等各類科技計畫;組織申報推薦國家級、省級科技項目,參與國家銀行貸款支持的科技開發計畫的管理與實施;負責省、市級高新技術項目、產品、企業、特色產業的培育,會同縣有關部門做好縣高新企業、產品、項目推薦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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