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依法負責綿陽城區規劃範圍的“五大”衛生監管,職能調整後,食品衛生監督已劃歸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負責公關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執法監督工作以及,醫療市場、采供血、母嬰保健等行業內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衛生執法監督機構的培訓、指導、督辦與稽查等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許可科、稽查科、公共衛生監督科、學校與職業衛生監督科、醫療服務監督科等;
編制
行政編制26名,事業工勤編制3名。
領導職數
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14名。
具體工作內容
依法對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執法;依法對傳染病、采供血、母嬰保健機構、醫療機構及血液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擬定並實施衛生監督工作計畫;
開展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定期上報抽檢結果;
負責衛生許可和執業許可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和批准後證書發放工作;
組織現場監督檢測、採樣工作;
負責衛生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調查取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
負責對衛生監督執法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
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諮詢;
負責新、改、擴建工程的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
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結果;
負責對衛生監督員的各項培訓工作;
負責對下級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和督查;
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