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監察委員會

綿陽市監察委員會

綿陽市監察委員會是由綿陽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綿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4日,綿陽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大會召開。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劉超,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黃秀川出席成立大會並講話。市委副書記付康主持會議。 現任中共綿陽市委常委、綿陽市紀委書記、綿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馬駿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綿陽市監察委員會 綿陽市監察委員會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部門領導

人民網成都1月4日電(任重)據綿陽市紀委網站訊息,今日上午,綿陽市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勝利閉幕。

大會依法選舉產生了綿陽市監察委員會首任主任,綿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馬駿當選為綿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綿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劉超向當選的綿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馬駿頒發當選證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