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國稅局

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2017年11月,獲評為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市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局和綿陽市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系統的稽查工作;市級重點稅源的稽查工作;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第一稽查局

承擔涪城區、遊仙區、高新區、科學城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正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室、檢查一隊、檢查二隊、案件審理室、案件執行室。

3.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3個內設機構(正股級):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

4.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8個內設機構(正股級):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

(三)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3.票證中心(與徵收管理科合署辦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文電、文印、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密碼、政務調研、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和系統目標管理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與審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有關稅種管理系統的套用和推廣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對口承擔省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相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部門預算、決算、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有關審計結論;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落實教育培訓工作制度,承擔教育培訓日常管理,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獲評為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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