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學家2006

經濟法總論 經濟法院的經濟法思考 論計畫法的終結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11月1日)
叢書名: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
平裝: 47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301131239
條形碼: 9787301131237
尺寸: 22.8 x 16.8 x 2.6 cm
重量: 599 g

作者簡介

吳志攀,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正局級)、黨委常委,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職)。歷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校黨委常務副書記、校務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法律總顧問等職。兼任北京大學亞太研究院院長、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內容簡介

《經濟法學家2006》論文集已連續編輯出版五年了。在這五年間,每年經濟法學會學術委員會都從徵集到的大量論文中,選出一批優秀論文,並給予表彰和獎勵。許多學者發表了很好的論文,論文涉及的領域廣泛,論述深刻,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學術觀點和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案。這些論文的發表,對於經濟法學科的發展、本學科師資隊伍的建設,對於培養學生和服務社會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閱讀這些優秀論文,讓我們想到中國人做學問的傳統。經濟法學得是一個新興的學科,也是源自西方的學科。但是,對於中國學者來說,我們除了要學習、掌握西方的學術規範、治學方法之外,更要向本國的傳統學習,許多優良治學傳統對我們今天做學問,仍然有指導意義。

目錄

經濟法總論
論地在社會分配中的作用和邊界
論階層對寉利益原則的影響——基於階層與經濟法的雙重分析視角
論經濟法調製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追究模式與分擔方式
調製受體法律責任體系的重構
經營者論:基於經濟法規範與原理的分析
論行業協會的爭端解決權
論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第四種權力
規劃效力與政府責任的法治化思考——從十一五規劃中約束性指標對政府責任的法律效力問題切入
和諧社會與“柔性約束
經濟法院的經濟法思考
和諧社會視域下經濟法的公共治理之道——我國經濟法治現象變遷的理論解釋
對經濟法意義上若干訴訟理論的評判
科學主義與人本主義:經濟法制度和理論發展的範式選擇
關於經濟法學方法論問題的一點反思
巨觀調控法
科學發展與宏調控法關係研究
巨觀調控的合法性研究——以房地產市場巨觀調控為視角
論計畫法的終結
論規劃的軟法屬性及其硬法化
論財政法制理論創新的基礎
論財政立憲的基本要素
財政轉移支付法基本原則與中國財政轉移支付立法
美國政府採購中的公益代位訴訟制度及其啟示
論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憲政政治理
納稅人退稅權悖論及其克服
扣繳義務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責任問題研析
十一五規劃與金融調控法的完善
試論消費金融的制度性體系
房地產市場巨觀調控中的公平理念
我國石油價格的管制選擇——以“市場”為核心,政策與法治之互動
市場規製法
跨領域和經濟法相關問題研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