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經濟審計
經濟審計也稱節約審計,是指被審企業或部門有關資源利用方面的有效性所實施的審計。
經濟審計的目的
檢查被審單位是否有效地管理和利用了現有資源;
檢查被審單位是否充分地發揮了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是否有計畫地更新了設備和採用了先進工藝與技術;
檢查被審單位的經濟決策是否正確,經濟信息是否及時;
檢查被審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和占用的一定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是否取得了經濟效果;
檢查被審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占用和消耗勞動少,且在生產產品數量與質量方面提高了經濟效益; 通過考核被審單位的產品品種、產量、質量、原材料消耗、利潤等指標,來衡量其經濟效果的大小;
檢查被審單位的經濟監督與管理組織是否健全,等等。
十多年來7600多名官員因經濟審計落馬
在2011年7月7日於呼和浩特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上,審計署決定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加強對經濟活動複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幹部以及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幹部的審計。
關鍵崗位重點盯防會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指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審計對象尚未實現全面覆蓋,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尚未全面展開。今後,在對各級領導幹部全面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還要突出重點。
審計署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三項重點:一是突出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經濟活動複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幹部的審計;二是突出關鍵崗位,加強對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幹部的審計;三是突出重點事項和重點資金,加強對管理、分配及使用重點項目和重點資金的部門、單位和崗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我國自1999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審計機關共對43萬多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和中央企業領導人員150多名。
劉家義介紹,十多年來,各級黨委和幹部管理監督部門參考審計結果,免職、降職和撤職1.6萬人;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全國共7600多名領導幹部因以權謀私等問題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
國務院:對腐敗案件一查到底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等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
會議指出,近年來,審計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中心,深入開展對中央巨觀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加強對重大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大力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在保障中央政令暢通和加強改善巨觀調控、推動反腐倡廉和法治建設、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今年上半年審計署組織全國審計機關4萬多人,按照“見賬、見人、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對涉及債務的地方政府7.9萬多個相關部門單位、6500多個融資平台公司、37萬多個項目、187萬多筆債務進行了審計,摸清了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成因及償債風險狀況,做了非常紮實的基礎工作。
會議指出,2010年度中央財政管理有明顯改進,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和規範性進一步增強,但一些重大民生項目管理和財稅、金融、投資等重點領域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中央企業在重大決策、財務核算和內部控制方面還不夠規範。多年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這些問題暴露了一些制度和管理上還存在漏洞,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會議要求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一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繼續抓緊清理規範融資平台公司。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嚴格落實借款人準入條件,按照商業化原則履行審批程式。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同時要研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二要切實改進預算管理,大力推進預算公開。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完善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和使用辦法,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大力推進預算決算公開,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特別是對“三公”經費支出等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內容要公開得更詳細。三要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將具有一般性轉移支付性質的專項轉移支付調整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確定機制,更好地促進地區間財力基本均衡。繼續推進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的清理整合。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四要加強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的管理,維護好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各類涉及民生的財政資金,都要切實加強財政管理,嚴格預算約束,提高預算執行力。五要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始終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切實避免違規決策、擅自決策造成損失或浪費。嚴格執行各項財經法律法規,對審計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和經濟犯罪線索要一查到底。
會議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承擔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不僅要堅決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還要對本區域、本系統記憶體在的問題加強督促檢查。要建立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故意推諉、拖延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的公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年底前國務院將就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