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這是我國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一件大事,因此,在宣傳活動中,要以“普及應急知識,提高應急能力”為主題,面向社會公眾、面向基層開展應急知識宣傳。通過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職及民眾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黨和政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度和要求,增強其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法制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調動起廣大人民民眾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宣傳活動組織
全縣宣傳活動由縣政府應急辦、法制辦、司法局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17個專項預案部門,綏陽時訊、綏陽電視台、縣政府入口網站具體組織實施,為切實加強宣傳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其組織機構如下:
組 長:李衍文(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華 渝(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
游海燕(縣政府法制辦主任、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沈忠明(縣司法局局長)
成 員:麻光敏(縣政府應急辦副主任)
文 捷(縣安監局局長)
汪崇俊(縣公安局局長)
晏德強(縣衛生局局長)
朱彧東(縣民政局局長)
吳學東(縣水利局局長)
李華強(縣畜牧局局長)
謝和林(縣氣象局局長)
伍小平(縣國土局局長)
張開強(縣林業局局長)
付光濤(縣交通局局長)
陳志純(縣建設局局長)
汪 洋(縣旅遊局局長)
譚學林(縣電力公司經理)
張澤模(縣環保局局長)
覃 剛(縣電信局局長)
黎 剛(縣糧食局局長)
陳開德(縣物價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辦公室主任由沈忠民擔任。
三、宣傳活動內容及方式
(一)主要內容
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重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知識、應急應會知識及技能等。
(二)宣傳方式
1、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知識、避險常識,應急應知應會知識等手冊,各專業應急指揮部分別按各自工作職責發放相應的應急知識及技能等宣傳資料,讓民眾學習一些防災減災及救助知識,學會怎樣去自救和提高互救能力,從而掌握一些自救和互助的基本技能。
2、製作張貼宣傳圖片。
3、組織集中宣傳。時間12月4日上午9:00,由縣政府應急辦、法制辦、司法局及宣傳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統一集中在大十字進行一次大規模的集中宣傳活動。
四、宣傳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把宣傳活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提高對《突發事件應對法》出台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學習、理解、掌握《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精神實質和具體要求,明確各自在突發事件應對方面所承擔的職責。並結合本部門的實際,精心組織實施,於2007年11月30日前將宣傳資料報縣政府應急辦審定。(聯繫電話:6363333)
2、突出重點,紮實推進。要借《突發事件應對法》出台實施的契機,重點宣傳黨和政府關於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應急救援知識及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紮實推進《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宣傳,不斷提高公眾的公共安全防範意識。
3、採取多種形式,營造濃厚氛圍。充分利用橫幅、展牌、現場諮詢、印發宣傳資料等傳統宣傳手段,多層次、多形式、全方位、有聲勢地組織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真正做到讓應急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4、狠抓落實,督促檢查。縣政府各專業指揮部要齊抓共管,狠抓落實,緊密結合《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工作,結合實際,將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到具體人,確保宣傳效果。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