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縣農業局

(五)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七)強化農業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業生產效益提升。 (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綏寧縣委綏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綏發[2010]15號),設立綏寧縣農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審批職能。
(三)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四)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不含沼氣)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五)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六)強化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業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七)強化農業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業生產效益提升。

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農業場所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金融保險、稅收、農業財政補貼及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制定相關政策。
(二)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參與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減輕農民負擔、惠農政策落實工作,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工作。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負責實施“菜籃子工程”。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項目和縣級財政資金安排的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縣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農村第三產業特別是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指導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村第三產業的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制定大宗農產品與農業投入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承擔農藥廣告的審查工作。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肥料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擬訂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植保植檢體系建設、農作物有害生物測報防治、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工作。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徵集、發布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不含沼氣)發展和農業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對農產品產地安全實行分類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黃瑞兆:黨委書記、局長,負責農業局全面工作。
向志平: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綜治、計畫生育、農業產業化、第三產業、外經招商、鄉鎮企業規劃統計、植物醫院、政工、老齡、種子管理、項目工作,聯繫縣農科所。
龍景新: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植保、測報、生產科教、陽光工程、科技、糧油、經作、場所、土肥、農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蔬菜工作,聯繫縣園藝場、縣種子公司。
於仁剛: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分管工會、共青團、婦女、制種隊工作。
陶光余: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執法、法規、建整扶貧工作。

內設機構

綏寧縣農業局(鄉鎮企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5個職能股室,下轄10個業務站室、3個直屬場所、25個鄉鎮農技站和25個鄉鎮企業辦公室。局機關工作人員51人。
1、辦公室:主任劉永清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全縣農業抗災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文電、機要、保密、信訪、收發等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農情信息和農業經濟基點調查工作,預測並發布農村經濟信息,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撰寫機關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系統社會和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本系統年度財政收支預算;歸口管理農業生產基地建設、基本建設等專項資金,負責本單位財務內審、社保、醫保、低保等工作;檢查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參與申報立項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參與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產品流通和信貸等政策。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組織本局扶貧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行業及局屬單位的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局計畫生育工作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老乾工作
2、生產科教股:股長賀長青 研究擬定糧油作物、經濟作物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糧油作物、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建議;調查分析糧油作物、經濟作物生產形勢和市場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質量改進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導糧油作物、經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帶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具體承辦有關部門授權的農業涉外事務,組織有關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及提高引資工作。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承辦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工作;管理農業新科技成果、組織協調農科教結合、指導農業教育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業繼續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指導鄉鎮企業(種植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教育培訓;協調監督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擬定農業各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組織農產品的質量認證工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農用肥料的質量,開展耕地的質量監測與管理工作,推廣土肥新技術,指導監督耕地保養保護與改造。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股(加掛農業環境監督管理站牌子):副股長楊昌能 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全縣農業生產標準和農產品質量標準、農產品質量認證和認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和檢測三大體系建設和管理,農產品全程(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生產過程)的質量監控及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組織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進出口價格政策建議,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市場信息,承辦需報上級部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的審查報批,負責農產品和農業投入的市場體系建設;在環境保護部門的統一監督指導下,對全縣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4、鄉鎮企業規劃統計股(加掛農業產業化指導股、第三產業指導辦公室牌子):股長李丙泉。 負責全縣鄉鎮(民營)企業、農業場所的統計工作;研究擬定鄉鎮企業、農業場所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鄉鎮企業、農業場所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對農業場所重大改革的指導與管理。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規劃協調農產品基地建設、龍頭企業建設和交流服務;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擬定有關農業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農村第三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扶持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措施;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對農村第三產業發展進行巨觀指導並提供服務。
5、政策法規股(加掛綏寧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牌子,綏寧縣種子管理站與其合署辦公):股長唐利貴。 負責涉農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監督,具體負責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承辦本局行政複議工作,處理本局有關法律事務;負責調解有關糾紛、爭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種子發展規劃;制定種子選育、引進、區試、審定、繁育、推廣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種子生產、經營、計畫、質量、品種、儲備的管理,管理種子市場,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的單位和個人;負責種子質量檢測仲裁及有關技術監督,培訓種子技術和管理人員。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集中統一行使農業行政處罰職能,負責農業各類違法案件的查處,打擊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行使法律賦予農業局的各種行政許可、檢查權,審查發布審批事項和採取強制措施;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對農業投入品、農業環境、基本農田保護、植物檢疫、農業產出品質量安全進行執法監察;負責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執法任務。

人員編制

核定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農藝師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6名。

其他事項

與縣環境保護局的職責劃分,縣農業局對農業環境污染防治負責,縣環境保護局對土壤(耕地以外)污染防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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