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統計局

機構職能絳縣統計局主要職責(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縣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全縣統計調查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三)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九)受市統計局和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市設在我縣的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和統計報刊征訂工作。

機構職能

絳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縣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全縣統計調查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根據國家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調查體系,按照國家統計局基層報表制度和省、市補充規定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統計調查方案和工作進程。
(三)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和景氣監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全國各地統計資料,對縣外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研究。
(五)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檢查制度和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保障統計數據準確。
(六)統一核定、管理並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規劃協調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八)統一管理市撥縣的統計事業費,協助鄉鎮政府管理鄉鎮統計站站長、副站長,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
(九)受市統計局和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市設在我縣的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和統計報刊征訂工作。
(十)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統計局受國際組織委託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縣統計系統幹部培訓教育的巨觀規劃與管理;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資格考試工作;負責本局後勤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法制股
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縣統計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監察統計數據質量,保障統計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加大統計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
(三)經濟股
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企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蒐集和提供上述各行業的調查統計數據;負責對教育、文化、衛生、教育、廣播、電視、檔案、民政、司法等部門的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上述各行業的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全縣婦女兒童統計監測工作。
(四)計算機站
負責局機關、城市調查隊、農調隊、企調隊、社會經濟股、綜合股統計報表和各項調查、普查、抽樣調查的錄入、匯總、列印工作;負責所有計算機的維護、管理、安全工作。
(五)綜合股
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撰寫、財政、金融及有關國民經濟運作的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第三產業的統計調查工作。
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重大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資料;組織貫徹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縣調查制度和方法;組織制定審核各鄉鎮、各部門統計項目、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推動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報表管理和清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調查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山西省運城市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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