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
給水處理廠由泵房、化學劑投加設備、水處理構築物、儲存成品水的清水池以及化驗室等建築物所組成。水處理構築物是改善水質的主要設施。採用的處理過程和構造形式是由原水和供水水質以及當地工程狀況和經濟條件決定的。以去除懸浮雜質為主的水廠,一般採用混凝、沉澱、過濾和消毒的處理工藝。原水進入水廠後投加混凝劑並迅速混和,接著緩慢攪動水流,使混凝劑產生的反應物和懸浮雜質結成容易沉降的絮狀顆粒,在沉澱池中和水流分離。水流再經過濾,即清澈可用。混凝沉澱和過濾雖能消除一部分微生物,但遠不能達到生活飲用水的細菌標準。在城市水廠和供生活用水的給水站,水流進入清水池時,還須投加消毒劑,進行消毒。沉澱和過濾中分離出來的污泥要妥善處理和處置以免污染環境。
當原水濁度較低時(如湖水),水廠流程可以從簡,原水投加混凝劑後可直接過濾,省去絮凝和沉澱。如原水濁度較高或含沙較多時,則需增加預處理,去除易沉顆粒。當原水水質特殊,典型的處理流程(見圖)不能使成品水質量達到要求時,還需針對水質選用其他處理過程,如曝氣、除鐵、除錳、預氯化(除色、臭)、氣浮(除藻)、軟化(見水的軟化)、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機物)以及鹹水淡化和水質穩定處理(控制水垢及腐蝕見沉積物控制、腐蝕控制)。
控制
為了保證生產安全,控制運行指標和經濟調度,水廠和給水站開始採用自動化裝置和電腦控制。包括①水質、水量、水壓(出廠管和配水管網)、清水池水位以及電源電壓等運行參數的遙訊、遙測、記錄和報警;②藥劑投加量、閥門啟閉和水泵機組調節的自動控制和遙控。
給水處理廠的位置,應以整個給水系統綜合考慮。一般選在工程地質條件較好,周圍衛生條件符合防護規定和靠近電源的地方。當水源和供水區距離較遠而用水量變化較大時,一般選在用水區域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