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緣勞保鞋

簡介

絕緣勞保鞋就是使用絕緣材制定的一種安全鞋。絕緣勞保鞋的適用範圍,新標準中明確地指出:耐實驗電壓15KV以下的電絕緣皮鞋和布面電絕緣勞保鞋,套用在工頻(50-60F)1000V以下的作業環境中,15KV以上的試驗電城市的電絕緣膠鞋,適用於工頻1000V以上作業環境中。

適用範圍

新標準規定了絕緣勞保鞋作為從事電氣工作的安全輔助用具,作為勞動安全管理者,應清楚地認識這一點。往往有些電氣知識不足的管理者,誤認為6KV絕緣皮鞋或5KV布面絕緣勞保鞋,套用範圍是6KV或5KV環境中,這是十分錯誤的。電氣安全管理中,把絕緣工具分為基本安全用具和輔助安全用具。所謂基本安全用具,是指絕緣強度足以承受電氣運用電壓的安全用具,如絕緣棒、絕緣夾鉗、絕緣台(梯)。而輔助安全用具,是指不足以承受電氣運行電壓,在電氣作業中,配合基本安全用具(如絕緣墊、絕緣鞋)不可以接觸帶電部分。但可以防止跨步電壓對人身的傷害。絕緣皮鞋及布面絕緣鞋,主要套用在工頻1000V以下作為輔助安全用具。

鞋面及標誌

根據新標準要求,絕緣勞保鞋外底的厚度不含花紋不得小於4毫米,花紋無法測量時,厚度不應小於6毫米。目前市場中,以生活鞋底代替絕緣勞保鞋的現象常有出現。就是鞋底的最薄部分,也達不到6毫米。企業購進的絕緣勞保鞋的鞋面或鞋底應有標準號、絕緣字樣及電壓數值。企業還應了解製造廠家的資質情況。  電絕緣皮鞋外底磨痕長度應不大於10mm;電絕緣布面鞋的磨耗減量不大於1.4cm3;15kv及一下電絕緣膠靴的磨耗減量不大於1.0cm3;20kv及以上電絕緣膠靴的磨耗減量不大於1.9cm3。

使用中堅持預防試驗

絕緣勞保鞋新標準GB12011—2000從生產、包裝、運輸、儲存、使用都做出了具體規定。既約束了生產廠家不斷提高質量,也對產品使用者提出了新要求:在使用時應避免銳器刺傷鞋底,使用時鞋面保持乾燥,避免高溫和腐蝕性物質。特別是勞動安全監管部門,對購進絕緣鞋新品應進行交接試驗。產品在穿用6個月後,應做一次預防性試驗,對於因銳器刺穿不合格品,不得再當絕緣勞保鞋使用。

  預防性試驗,對於6KV皮絕緣鞋,應使用5KV電壓檢測。5KV布面膠鞋使用3.5KV檢測。貫徹GB12011-2000新標準,是產品製造廠家和使用企業共同的責任。只有按標準實施,把握標準的要求,才能把企業因觸電造成的安全事故減下來。GB12011-2000絕緣鞋新標準有利於製造廠家提高產品質量,有利於企業安全和產管理,提高企業預防觸電事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水平。

 符合及超越現行的IEC9031規範; 具有高性能的絕緣性和物理強度,安全可靠; 有多種尺寸可供選擇; AC最大使用電壓可達26500V.

使用注意事項

一、應根據作業場所電壓高低正確選用絕緣勞保鞋,低壓絕緣鞋禁止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為安全輔助用具使用,高壓絕緣鞋(靴)可以作為高壓和低壓電氣設備上輔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論是穿低壓或高壓絕緣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觸電氣設備。

二、布面絕緣鞋只能在乾燥環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濕。

三、絕緣鞋(靴)的使用不可有破損。

四、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簡內。穿用絕緣鞋時,褲管不宜長及鞋底外沿條高度,更不能長及地面,保持布幫乾燥。

五、非耐酸鹼油的橡膠底,不可與酸鹼油類物物質接觸,並應防止尖銳物刺傷。低壓絕緣鞋若底花紋磨光,露出內部顏色時則不能作為絕緣鞋使用。

六、在購買絕緣鞋(靴)時,應查驗鞋上是否有絕緣永久標記,如紅色閃電符號,鞋底有耐電壓多少優,等表示;鞋內有否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編號等。

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誌

在每雙鞋的幫面或鞋底上應有標準號,電絕緣字樣(或英文EH)或者含有閃電標記;

製造廠名、鞋名、產品或商標名稱、生產年月日及電絕緣性能。

包裝

每雙靴套用紙袋、塑膠袋或紙盒包裝。在袋盒上應有下列內容:產品名(例:6kV牛革面絕緣皮鞋、5kV絕緣布面膠鞋、20kV絕緣膠靴等)、標準號、製造廠名稱、鞋號、商標,使用須知。

大包裝套用紙板箱,封口應牢固,箱應捆緊,箱面上應有下列內容:標準號、製造廠名稱及地址、郵編、產品名稱、產品規格、數量、商標、生產年月、箱號、尺寸與體積(或重量)。

運輸

  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遮蓋物以防雨淋,不得與酸鹼類或其他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

貯存

場所應放在乾燥通風的倉庫中,防止霉變。堆放離開地面和牆壁20cm以上,離開一切發熱體1m以外。避免受油、酸鹼類或其他腐蝕品的影響。

期限一般為24個月(自生產日期起計算),超過24個月的產品須逐只進行電性能預防性檢驗,只有符合本標準表4和表5規定的鞋,方可以電絕緣鞋銷售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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