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論最簡單的形式又即古典的(或是享樂主義的)功利主義,它主張一個行為的對錯,要視就總體而言該行為的快樂抵消痛苦之後的淨效應是否達到最高。簡單地說,造成快樂的行為就是對的,造成痛苦的行為就是錯的,而不管動機與否。其他不同於古典功利主義的形式,若非以各個等級事物的內在價值來判定(即G.E.穆爾的理想的功利主義、倫理的利己主義),就是看各類事物的結果是否恰當合適。
結果主義相對於絕對主義。絕對主義(代表人物康德)認為道德有其絕對的道德原則,即道德有一定的準則和行為規範,只需注重動作的意圖,而不管結果如何。
結果主義代表人物:邊沁
代表著作:《道德與立法原則導論》
代表理論:功利主義道德理論(任何法律的功利,都應由其促進相關者的愉快、善與幸福的程度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