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介紹
該所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企業“一強三優”發展要求和“三抓一創”工作思路,強電網、抓服務、鑄品質,全心全意為客戶辦好事、盡心盡責為百姓解難事,多次被上級部門評為優質服務行風建設先進單位,被評為紹興市文明單位;“電力110”榮選“浙江省電力公司供電服務品牌20強”,該所被浙江省工會評為“浙江省工人先鋒號”。
辦事程式
辦理用電業務期限:
(一)向用戶提供供電方案的期限,自受理用戶用電申請之日起,居民用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其他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8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供電用戶不超過20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供電用戶不超過45個工作日;
(二)對用戶受電工程設計檔案和有關資料審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8個工作日,高壓供電用戶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對用戶受電工程啟動中間檢查的期限,自接到用戶申請之日起,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高壓供電用戶不超過5個工作日;
(四)對用戶受電工程啟動竣工檢驗的期限,自接到用戶受電裝置竣工報告和檢驗申請之日起,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5個工作日,高壓供電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
(五)給用戶裝表接電的期限,自受電裝置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之日起,居民用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其他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5個工作日,高壓供電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受電工程設計,用戶應當按照供電企業確定的供電方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