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倫,又稱“索倫山”。中華民國成立後,1916年2月1日,於黑龍江省龍江道境內暫定“特別區域”設定索倫山宣撫局。1917年3月15日,黑龍江省長公署呈請獲準,將索倫山宣撫
局改設索倫山設治局,駐哈海鎮。隸屬黑龍江省龍江道。設治局轄境,東南以綽爾河至景星縣界,東北至雅魯縣界,西、北以大興安嶺至呼倫縣界,南以洮兒河至奉天省洮昌道界。設
治員於3月17日啟用設治局關防,3月30日抵索倫山,4月1日“接任視事”。1929年2月,廢止道制,由黑龍江省直轄。東北淪陷後,1932年11月21日,改為喜札嘎爾旗,劃歸興安東分省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1月,隸屬興安盟。1948年11月,併入科爾沁右翼前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