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檢查、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宣傳、實施,向區委區政府提供僑務信息。研究擬定僑務工作,制定本區僑務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2 、調查並掌握本區僑務工作基本情況,研究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並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提出建議;負責統籌、協調涉僑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工作。 3 、負責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增進僑胞、港澳同胞對家鄉的了解和感情;協助有關部門對本市涉僑宣傳報導進行審核。4 、依法保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在津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為僑資企業和華僑、華人的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貧難歸僑、僑眷的服務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 5 、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對本區捐贈的辦理工作,並對受贈單位使用捐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檢查、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宣傳、實施,向區委區政府提供僑務信息。研究擬定僑務工作,制定本區僑務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2 、調查並掌握本區僑務工作基本情況,研究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並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提出建議;負責統籌、協調涉僑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工作。 3 、負責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增進僑胞、港澳同胞對家鄉的了解和感情;協助有關部門對本市涉僑宣傳報導進行審核。4 、依法保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在津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為僑資企業和華僑、華人的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貧難歸僑、僑眷的服務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 5 、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對本區捐贈的辦理工作,並對受贈單位使用捐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