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雅各布·巴霍芬

Jakob ,1815年12月22日-1887年11月25日)瑞士法學家和人類學家。 1841~1845年任巴塞爾大學羅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爾的刑庭法官。

約翰·雅各布·巴霍芬(JohannJakobBachofen,1815年12月22日-1887年11月25日)瑞士法學家和人類學家。1841~1845年任巴塞爾大學羅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爾的刑庭法官。曾論證群婚制與母權制的存在,以及從群婚制到對偶婚的過渡形式。[1]所著《母權論》(1861),被認為是現代社會人類學的奠基作品,巴霍芬第一個試圖把家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科學地寫出它的歷史,並提出母權先於父權的看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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