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
一、村務公開的時間1、日常村務管理活動中相對固定的事項和財物收支情況,每個季度公開一次。
2、涉及農民利益並需政府機關批准的事項,應當自收到批覆後5日內公開。
3、村辦集體經濟項目、公益事項和時限較長的村務事項,應當及時公開決策、進展和完成情況。
二、公開內容
各村委員會應當對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予以公開:
(一)村兩委成員分工情況、工作計畫情況及任期責任目標年度計畫及完成情況
(二)財務收支情況
(三)稅務改革和糧食直補政策落實情況
(四)民主評議幹部、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及實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情況
(五)計畫生育工作開展情況;
(六)徵收、徵用土地各項補償費收支;
(七)土地、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租賃及收益;
(八)公共基建項目的投資方案和資金使用;
(九)救災救濟款物、扶貧資金、國家補貼農民資金和捐贈財物的發放使用;
(十)年度工作目標執行情況;
(十一)村民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三、村務公開形式
村委會要設立固定的村務公開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