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到,森林具有可再生性、多樣性和多功能性,發揮森林在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多重效益是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回響2011年聯合國森林論壇第九屆會議《部長級宣言》的呼籲,促進氣候變化與森林可持續經營活動的協同增效,努力推動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實施和全球森林目標的實現,在《國際森林文書》作為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的統一框架下;
憶及2010年在日本橫濱通過的《APEC領導人宣言》,要求努力實現《悉尼宣言》確立的通過加強合作推進森林恢復與可持續經營的目標;
亦憶及2011年9月在中國北京舉行的首屆APEC林業部長級會議通過的《北京林業宣言》和2011年10月在韓國昌原舉行的《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昌原倡議;
決定加強中日韓三國在森林可持續經營、防治荒漠化和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合作。
一、森林可持續經營
我們認識到,在改善生態、追求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森林可持續經營是永恆的主題,有利於三國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和促進綠色增長。有必要加強並深化三國在森林可持續經營領域的合作。
我們確認,建立中日韓森林可持續經營對話,分享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成功經驗,加強在森林可持續經營政策、管理、技術等方面的深層次、全方位合作,增進對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理解與共識,並探討在林業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領域進行交流、開展試點與示範項目的可能性。
二、防治荒漠化
我們認識到,荒漠化、土地退化和乾旱制約區域可持續發展,威脅生態環境,是造成區域沙塵暴危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可持續土地管理和恢復沙區植被是預防和減緩荒漠化、土地退化和乾旱以及沙塵暴的有效手段。恢復和重建乾旱地區物種棲息地、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可為區域綠色經濟發展提供資源和生態支撐。
我們對以往在此領域開展的合作表示滿意。我們將繼續密切合作,落實《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第十次締約方大會達成的共識,並充分利用和發展現有合作框架,進一步加強在荒漠化防治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促進恢復和培育林草植被、可持續土地管理和資源利用,做好東北亞區域沙塵暴的預防和治理。
三、野生動物保護
我們認識到,鑒於多種原因特別是棲息地縮減和氣候變化導致全球物種數量急劇下降,加強野生動物包括瀕危物種保護對促進生物多樣性起著重要作用。
我們決定,在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恢復和保護領域加 強信息交流,並探討開展項目以推進合作的可能性。我們確認,中日韓氣候和地理密切相關,希望推動朱䴉種群恢復和遷徙鳥類保護的合作和技術交流。
我們確認,利用現有框架進一步努力推進工作層官員的交流與溝通,加深對各自森林可持續經營、防治荒漠化和野生動物保護政策和立場的相互理解。
我們重申致力於加強中國、韓國和日本在森林可持續經營、防治荒漠化和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合作,同意探索將合作擴展到東亞地區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