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認定的“東突”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名單

長期以來,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國境內外的“東突”勢力為實現破壞國家統一的目的,在中國新疆等地和有關國家策劃、組織、實施了一系列爆炸、暗殺、縱火、投毒、襲擊等恐怖暴力活動,罪行累累,嚴重危害了中國各族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並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本著嚴厲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精神,中國政府依法開展防範和懲處“東突”恐怖勢力的工作,有效地保護中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了中國尤其是新疆地區廣大人民的生命權、生存權、人身安全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和自由,同時也有力地維護了中國周邊地區的安全與穩定。

公安發布會

2003年1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第一批正式認定的“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名單。

該次公布第一批“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的工作是嚴格依法進行的。認定並對外公布的“東突”恐怖組織、恐怖分子的主要依據是:刑法及2001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三),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我國加入的一系列反恐怖國際公約,如聯合國通過的制止恐怖主義爆炸的公約、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等以及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第1267號、1373號、1333號、1456號等反恐決議。

中國政府願與國際社會開展反恐怖合作,中國政府同樣希望國際社會對中方打擊恐怖活動給予支持。中國願意與國際社會在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國際恐怖主義活動中,就反恐怖情報信息交流、引渡和遣送恐怖犯罪嫌疑人、截斷恐怖活動的資金來源等方面加強合作。呼籲各國政府尤其是執法部門對中國該次認定並公布的4個恐怖組織依法取締,禁止其在本國境內活動,禁止支持、資助、庇護,凍結它們的資產;對11名恐怖分子依法進行刑事調查,查清其下落予以拘捕,並移交給中國,以便中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恐怖組織標準

(一)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不論其總部在國內還是國外)。

(二)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分工或分工體系。

(三)符合上述標準,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2)資助、支持恐怖活動;

(3)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地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

(4)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接受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

恐怖分子標準

(一)與恐怖組織發生一定的聯繫,在國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恐怖活動的人員(不論其是否加入外國國籍)。

(二)符合上述條件,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組織、領導、參與恐怖組織;

(2)組織、策劃、煽動、宣傳或教唆實施恐怖活動;

(3)資助、支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進行恐怖活動;

(4)接受上述恐怖組織或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

公布名單原因

“911”事件發生後不久,聯合國通過了第1373號決議,要求聯合國成員採取有效措施認定、甄別、打擊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中國依照聯合國反恐決議,積極履行國際義務,認真蒐集“東突”恐怖勢力的犯罪事實證據,調查其恐怖活動的情況,經過嚴格、謹慎的一系列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依法完成了認定第一批“東突”恐怖分子和恐怖分子名單的工作,現在正式對外公布。

東突組織名單

一、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

二、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

三、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

四、東突厥斯坦新聞信息中心

恐怖分子名單

一、艾山·買合蘇木

二、買買提明·艾孜來提

三、多里坤·艾沙

四、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

五、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

六、阿不都米吉提·買買提克里木

七、阿不都拉·卡日阿吉

八、阿不力米提·吐爾遜

九、胡達拜爾地·阿西爾白克

十、亞生·買買提

十一、阿塔汗·阿不都艾尼

東突恐怖分子情況
 1、艾山·買合蘇木,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原籍中國新疆喀什地區疏勒縣,國小文化,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頭目,在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建立訓練營地,策劃、指揮在新疆製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
2、買買提明·艾孜來提,男,維吾爾族,1950年出生,大學文化,原籍中國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原在某電影製片廠工作,1989年出逃土耳其,現為恐怖組織“東突解放組織”頭目,多次派遣其組織成員在中國境內實施暴力恐怖活動,並在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中亞國家製造了多起搶劫、殺人案件。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
3、多里坤·艾沙,男,維吾爾族,1967年出生,中國新疆阿克蘇市人,高中文化程度。恐怖組織“東突解放組織”主要骨幹,多年擔任恐怖組織“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頭目,系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對象。4、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男,維吾爾族,1960年出生,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人。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信息中心”頭目,恐怖組織“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主要骨幹,不斷通過網際網路等方式向境內“東突”分子秘密傳授有關毒劑和爆炸物的製作方法,為開展恐怖暴力活動進行準備,並積極與境內暴力恐怖分子聯繫、策劃在中國境內鐵路上進行爆炸破壞活動。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5、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男,維吾爾族,1958年出生,原籍中國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國中文化。1997年,與艾山·買合蘇木一起出逃,系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主要骨幹,在阿富汗等國建立訓練營地,並製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造成多人傷亡。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
6、阿不都米吉提·買買提克里木,又名孜比布拉,男,維吾爾族,1967年出生,國中文化,中國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人,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骨幹,組織策劃多起持槍殺人、搶劫案及爆炸案。1996年7月持假護照出逃境外,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對象。7、阿不都拉·卡日阿吉,男,維吾爾族,1969年出生,國中文化,中國新疆喀什地區莎車縣人,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主要骨幹,在境外長期從事暴力恐怖活動,組織大批暴力恐怖分子在“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設於境外的基地內進行軍事、體能訓練,參與策劃、指揮境內多起暴力恐怖活動。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
8、阿不力米提·吐爾遜,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中國新疆烏魯木齊市人,恐怖組織“東突解放組織”骨幹。參與策劃、指揮境內多起暴力恐怖活動,並在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製造了搶劫、殺人、襲警案件。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
9、胡達拜爾地·阿西爾白克,男,維吾爾族,1970年出生,中國新疆伊寧縣人,恐怖組織“東突解放組織”骨幹,在境內策劃、製造多起暴力恐怖活動事件。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
10、亞生·買買提,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國中文化,中國新疆喀什地區澤普縣人。自1996年起,在境內組織、訓練暴力恐怖分子,並自1998年起糾合一批負案在逃暴力恐怖分子,大量自製槍枝彈藥、爆炸裝置和刀具,組織策劃製造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中國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11、阿塔汗·阿不都艾尼,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國小文化,中國新疆喀什地區葉城縣人,向境內偷運武器彈藥,並製造多起暴力恐怖案件,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對象。

如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看到有人疑似恐怖分子 ,攜帶槍枝或者爆炸物品(除中國境內的執法者攜帶槍枝彈藥)請報告給當地公安部門偵查保障國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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