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復初

未幾,辭去。 性嚴峭,人不敢幹以私。 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

端復初,字以善,子貢後代,祖籍濬縣,生於江蘇溧水,元末明初人。端復初以參政有方、執法嚴明著稱,明初被太祖朱元璋重用。《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記載:“復初,子貢裔也,從省文,稱端氏。元末為小吏。常遇春鎮金華,召致幕下。未幾,辭去。太祖知其名,召為徽州府經歷。令民自實田,積弊盡刷。稍遷至磨勘司令。時官署新立,案牘填委,復初鉤稽無遺。帝嘗廷譽之。性嚴峭,人不敢幹以私。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洪武四年,超拜刑部尚書,用法平。杭州飛糧事覺,逮系百餘人。詔復初往治,誠偽立辨,知府以下皆服罪。明年出為湖廣參政。令民來歸者,復其賦一年執。流亡畢集。以治辦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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