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列春[武漢理工大學]

童列春,男,漢族,1966年生,安徽桐城人,西南財經大學博士,武漢理工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長期從事民商法教學研究,主要研究領域為商法基礎理論、人身法。

個人簡介

1991年9年7月畢業於武漢理工大學並留校任教,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7月,華中師範大學獲得經濟法碩士學位,2006年,西南財經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主研《和諧語境中第三部門社會矛盾的應對機制:側重於公權與私權界限模糊領域的實證分析》等國家級課題五項,主持《商法中財產關係的性質特點研究》等省部級課題三項,參編《商法學》等教材八部;著有《商法學基礎理論建構》,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在《法學研究》等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三十餘篇。

發表論文

論新形勢下高校德育管理體制改革(第二作者),《交通高教研究》1997年第3期;

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新舉措,《交通高教研究》1999年第1期;

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交通高教研究》1999年第1期;

高等教育為知識經濟發展服務的途徑(第二作者),《交通高教研究》1999年第2期;

高等教育在知識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作者),《交通高教研究》1999年第4期;

影響大學生學習動機的基本問題分析,《交通高教研究》2000年第1期;

民眾的權利本位心理是法治的社會基礎,《武漢交通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1期;

中國民族心理形成的四個歷史時間,《理論月刊》2000年第4期;

中國社會法治化的文化分析,《武漢交通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4期;

論企業產權的有效性,《理論月刊》2001年第11期;

論民商法原則對企業立法的規制,《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2期;

企業相關利益主體分析,《經濟與法》2001年第10期;

民事審判制度改革中的基礎性問題,《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

論企業法原則(第一作者),《經濟與法》2002年第3期;

中國民眾的傳統法制心理分析(第一作者),《理論月刊》2002年第12期;

市場、信用與私法——湖北省法學會民商法2002年年會綜述(第一作者),《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2期;

論商法的信用原則,《行政與法》2003年第9期;

商法中兩種存在狀態下的財產關係,《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4期;

商法的現代嬗變與誤讀——與史際春、姚海放先生商榷,《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6期;

論公司經營範圍的準確定位(第一作者),《行政與法》2006年第10期;

論商法的本質(第一作者),《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

環境保護法律機制的生態理性基礎(第二作者),《生態經濟》2007年第8期;

商事登記法律性質辨析:法經濟學的視角(第一作者),《行政與法》2007年第12期;

私法中身份的再發現(第二作者),《法學研究》2008年第5期;

營業的性質、構造與理論功能,《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1期;

論私法上人格平等與身份差異(第二作者),《河北法學》2009年第11期;

“農民工”的身份位階與法律保護,行政與法,2010年第7期;

論公民身份的私法意義(第一作者),《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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