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山樂錄

伶官遞相授受,稱為唐樂之遺法。 夫寧王《笛色譜》果否為唐人之舊,未可知也。 竟山者,鏡之字也。

竟山樂錄 樂律著作。清代毛奇齡撰。四卷。約成書於1680年。全書從樂學和律學兩方面對歷來種種說法闡述自己的見解,作為糾誤。其中有聯繫音樂實踐的,有單從理論上推演的。前者有參考價值,後者亦不免是曲說。

四庫提要

是書據明寧王權《唐樂笛色譜》為準,以四、乙、上、尺、工、凡、六字循環成七調。如四為領調,則乙為變宮,上為商,尺為角,工為徵,凡為變徵,六為羽。又除羽無清聲,置乙、凡二字不用,復從六而推。高四為宮清,高上為商清,高尺為角清,高工為徵清,合之宮為九聲。蓋簫笛色字譜及金元曲調,其動盪曲折,總不出此九聲之環轉。伶官遞相授受,稱為唐樂之遺法。奇齡遂據以解五音十二律還相為宮,以攻司馬遷《律書》、蔡元定《律呂新書》之說,欲舉古來所渭“三分損益隔八相生”者一切廢之,並伶州鳩所對亦斥為妄言。夫寧王《笛色譜》果否為唐人之舊,未可知也。即真出唐人,而唐之雅樂固未聞能與三代比。乃執其優伶剩譜以定天地之元音,舉漢氏以來諸儒授受去古未遠者悉指為謬。揆以事理,似乎未然。惟寧王《譜》今已不傳,存錄是編,俾唐以來教坊舊調,金以來院本遺音,猶有考焉,亦技藝之一種也。是書本奇齡作,而托於其父鏡所傳,故題曰《竟山樂錄》。竟山者,鏡之字也。末一卷為《采衣堂論樂淺說》十四條,稱出自其兄仁和教諭萬齡,而詞氣亦宛似奇齡。無可佐證,亦姑妄聽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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