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穆稜市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關具體政策。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關具體政策。

(二)制定全市城市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城建項目資金的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

(三)負責道路、橋涵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環衛設施建設審批和園林、綠化、、燈飾、燃氣、熱力、公交等公用事業管理及全市風景名勝區有關工作;組織全市義務共建工作。

(四)負責全市建築市場和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建設契約、建築經濟、建築業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諮詢單位以及相關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對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管理房屋建築裝飾裝修;負責建築市場準入管理;組織全市重點工程的竣工驗收;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制定全市建築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抗震設計的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六)負責全市建築經濟管理;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及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實施工程造價管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組織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算。

(七)負責全市住宅建設,編制房屋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審批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屋拆遷工作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格審核。

(八)指導全市小城鎮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小城鎮建設省投資金計畫。

(九)制定全市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標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套用。

(十)負責市區破挖道和砍伐樹木的審批;編制道路修復資金支出計畫並監督實施;對各區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組成人員

黨委書記、局長:范宏秋,主持黨委、住建局全面工作。

副書記:梁亞東,主管黨群、綜合、新農村建設。分管房產處、鄉建辦。

副局長:相東,主管建築市場管理、工程招投標、建築安全、質量、行政執法、項目招商。分管質檢站。

副局長:張力強, 主管“三供兩治”、房地產開發改造。負責文化廣場綜合開發項目的協調指導。分管供熱燃氣辦、牆改辦、人防辦。

副局長:丁文,主管市政工程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重點工程的施工設計、審定工程施工技術方案。分管城建辦、路燈站。

副局長:曹汝明,主管園林處。指導全市城鄉綠化工作。

副局長:王子飛,主管市房屋徵收辦公室。指導全市房屋徵收工作。

紀檢書記:單朋祥,主管紀檢監察、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協助相東局長工作。負責建築協會、建管辦。

工會主席:曾繁偉,主管系統工會工作。負責系統人事、勞資和機關常務。

內設科室及職能

1、黨政辦公室。

負責局黨政政務、事務管理。負責組織全局性會議、制發檔案、文檔管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答覆、信訪、信息、目標管理、計畫生育、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後勤服務、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局綜合材料的撰寫等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黨建工作方面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負責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黨委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機關公務員及局屬單位班子的管理;負責局管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關和局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受有關部門委託,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報批和備案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統籌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負責局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及黨員教育的計畫編制、組織實施和工作檢查;負責局系統內政工系列的中、高級職稱的初審、推薦和初級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宣傳通訊報導工作;負責全體黨員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民主、僑務和統戰工作;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局系統的職工教育和培訓計畫;負責職工科學技術教育和崗位培訓及專業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培訓;負責科技人員技術教育和科普教育;負責工人的技術等級和勞務資格培訓。

2、計畫財務審計科。

負責草擬全市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市區城市建設投資計畫意見;指導、監督、檢查其計畫執行情況;綜合統計城市建設的有關財務數據和統計資料;負責對機關和局屬單位進行資產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負責全市使用城建資金建設項目的審計;負責局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3、建築行業管理股。

負責市政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監督辦理計畫內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的審批手續;組織圖紙會審;核准施工契約;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建設監理委託手續;負責市政工程建設及維修養護項目預決算審查、工程質量管理和竣工驗收。

負責草擬建築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改革方案、規章和政策;規範管理建築市場;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負責監理企業資質審核、監理契約的核准;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對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

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管理工作。草擬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對行業勘察設計諮詢單位進行資質審核管理;組織編制、推廣和套用市級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的貫徹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勘察設計諮詢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審核工作。

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政策;草擬工程造價、契約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擬定定額估價標準;負責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資質審核;擬定概預算員、施工契約管理員的上崗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審核工作。

制定全市建設行業法制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地方性建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協調、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和彙編;綜合管理建設行政法規、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局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建設工程施工契約、勞動定額管理。

負責全市建築企事業和混凝土構件加工企業資質審查、年審、複查等級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建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市區建設項目報建工作,負責建設單位基建管理機構資審,負責建設工程承發包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審批發包形式,參與設計、監理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審定標底,監督招投標活動,辦理招投標手續,負責收取招投標管理費,負責全市監理公司的資審工作,負責審批、簽發施工許可證,檢查指導縣(市)招投標工作。

4、村鎮建設管理股。

草擬全市縣鎮和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市級試點鎮建設工作;編制村鎮補貼資金支出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指導農民住房建設;參與縣鎮和村鎮重點工程的選址和方案的選定;會同有關部門對預算內工程進行初審和上報。

5、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關具體政策。 二、制定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道路、橋涵及附屬物的建設、管理、維修、養護等各項管理工作。四、監督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定額的實施;組織工程預決算;編制道路修復資金支出計畫並監督實施。五、負責破挖道路、廣場、停車場,洗車場點、公共運輸站點設定的審批(新建工程、搶修工程及零星工程),道路橋樑上架設、鋪設各類管線、桿線審批。 六、負責辦理修補或新建市政道路、橋樑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的審批手續,組織圖紙會審,擬定建設方案,施工契約,工程質量監督、監理,市政工程建設及維修養護項目預決算。七、負責實施全市市政和公益事業的綜合監察管理工作。八、擬定義務共建方案,組織、宣傳、動員、協調、籌資和共建任務的分配落實;負責共建工程造價的審核和工程預算的編制;負責義務共建項目。

6、供熱燃氣管理辦公室。

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城市供熱與燃氣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規劃與燃氣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供熱工程和燃氣工程及供熱、燃氣工程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燃氣市場;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供熱和燃氣的安全管理;負責供熱、燃氣及燃氣經銷企業資質管理和報批工作;負責管理市區城市供熱、燃氣的政府資金;負責供熱、燃氣各種收費價格的論證審查和報批。

7、路燈管理站。

草擬城市照明和亮化工作年度計畫、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市區路燈的新建和配套改造工作;負責市區路燈及附屬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路燈建設、亮化工程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簽訂路燈及亮化工程施工契約;負責路燈、亮化工程建設及維修養護項目預決算審查、工程質量管理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燈飾化管理工作;指導住宅小區和廠區庭院亮化工作。

下屬單位

(1)園林處職責:

一、負責參與編制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綠化規劃、與規劃部門一起劃定各類綠地控制線,編寫綠化方案和指導各建制鎮人民政府起草編制其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綠化規劃方案。

二、組織、實施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綠化建設、管理。

1、負責市區公共綠地、道路、綠化苗木、花卉生產用地的建設、管理。綠化管理包括綠化植物的撫育管理(含古樹名木管理),園林設施的看護和綠地內的衛生管理。

2、市區義務植樹的監督、指導、評比、表彰、獎勵,收繳義務植樹綠化費。

3、指導和管理市區內單位附屬綠地的建設、管理。

4、指導和管理市區內居住區綠地的建設、管理。

三、負責城市綠化的行業管理。

四、負責辦理城市綠化建設登記,負責對綠化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建檔、統計和提供利用。

五、負責辦理臨時占用、挖掘城市綠化用地手續,同其他執法部門協作查處破壞綠化成果的行為。

六、負責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審批、管理。

七、負責損傷、砍伐、移植、修剪樹木的審批及相應的管理。

八、對市轄鄉鎮綠化進行定期檢查、評比,提供行業指導,規範行業管理,提高全市的綠化管理水平。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職責。

(2)工程質量監督站職責:

一是檢查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築構件廠的資質等級和營業範圍;二是監督工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築構件廠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檢查其工程質量;三是檢查工程質量等級和建築構件質量、參與評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優質工程;四是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處理;五是總結質量監督經驗、掌握工程質量狀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

(3)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

一是負責《防空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是根據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三是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四是按照國家人防工作防護標準組織實施人防工程建設,做好人防工程易地建設審批和管理工作;五是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六是組織實施人民防空通信、報警及防空情報系統建設與管理;七是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縱令維護安全管理、經管工作;八是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九是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十是完成上級賦予的其它任務。

(4)牆改節能辦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二是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轄區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三是組織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工作;四是組織收繳、管理和使用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用費;五是協調解決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六是實施牆改監察,處理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5)、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動遷的管理工作。草擬市區城市房屋建設綜合開發計畫、產業政策及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審核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負責房屋開發項目和住宅小區配套設施管理;參與開發項目和住宅小區的竣工綜合驗收;負責專戶存儲資金的管理;指導房屋開發企業開拓國外房地產市場,並辦理相關手續。

負責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報批工作;經主管部門批准,負責發布房屋拆遷封閉公告和房屋拆遷公告的具體工作;負責延期拆遷、強制拆遷和行政裁決的受理、審查、申報工作;負責收取房屋拆遷管理費;負責提出房屋拆遷違法行為的處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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