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穀物和豆類 氮含量測定和粗蛋白質含量計算 凱氏法(GB/T 5511-2008/ISO 20483:2006)》由國家糧食局提出。《穀物和豆類 氮含量測定和粗蛋白質含量計算 凱氏法(GB/T 5511-2008/ISO 20483:2006)》由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穀物和豆類 氮含量測定和粗蛋白質含量計算 凱氏法(GB/T 5511-2008/ISO 20483:2006)》起草單位: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穀物和豆類 氮含量測定和粗蛋白質含量計算 凱氏法(GB/T 5511-2008/ISO 20483:2006)》主要起草人:張佳欣、郝希成、吳春華。《穀物和豆類 氮含量測定和粗蛋白質含量計算 凱氏法(GB/T 5511-2008/ISO 20483:2006)》所替代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T 5511—1985。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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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二氧化鈦(TiO2)。
5.4 硫酸(H2SO4):c(H2SO4)=18 mol/L,ρ20(H2SO4)=1.84 g/mL。
5.5 石蠟油。
5.6 N-乙醯苯胺(C8H9NO):熔點114℃,氮含量10.36 g/100 g。
5.7 色氨酸(C11 H12N2O2):熔點282℃,氮含量13.72 g/100 g。
5.8 五氧化二磷(P2O5)。
5.9 硼酸:水溶液,ρ20(H3BO3)=40 g/L,或所使用儀器推薦的濃度。
5.10 指示劑:按照所使用儀器的推薦,加入一定體積的溶液A(5.10.1)和溶液B(5.10.2)(例如:5體積溶液A和1體積溶液B)。
注1:有可能準備使用的硼酸溶液中含有指示劑(5.9+5.10)。
注2:溶液A和溶液B的比例可根據儀器進行調整。
也可以使用pH電極進行電位滴定,pH電極需要每天校準。
5.10.1 溶液A:200 mg溴甲酚綠(C21H14Br4O5S)溶於體積分數為95%的乙醇(C2H5OH),配製成100 mL溶液。
5.10.2 溶液B:200 mg甲基紅(C15H15N3O2)溶於體積分數為95%的乙醇(C2H5OH),配製成100 mL,溶液。
5.11 氫氧化鈉水溶液(NaOH):質量分數33%或40%,含氮量少於或等於0.001%。也可以使用含氮量少於或等於0.001%的工業級氫氧化鈉。
5.12 硫酸:標準滴定溶液,c(H2SO4)=0.05 mol/L。
因為硫酸在連線管中不產生氣泡,所以推薦用硫酸替代鹽酸。
5.13 硫酸銨:標準滴定溶液,c(NH4)2SO4=0.05 mol/L。
也可以選擇使用某一種鹽,例如(NH4)2Fe(SO4)2·6H2O。
5.14 浮石:顆粒狀,鹽酸酸洗並灼燒。
5.15 蔗糖(可選擇):不含氮。
6 儀器
6.1 機械研磨機。
6.2 篩子:孔徑0.8 mm。
6.3 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001 g。
6.4 消化、蒸餾和滴定儀器:
消化單元應確保溫度的均勻性。
通過使用兩種參考物質(5.6或5.7)中任意一種進行全過程測定來評估溫度的均勻性,並同時測定回收率。
蒸餾儀器也應通過進行已知量銨鹽的蒸餾(例如10 mL 硫酸銨溶液(5.13))和檢查回收率,回收率應大於或等於99.8%。
7 扦樣
實驗室接受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在運輸或儲藏過程中不應受損或改變。
本標準不規定扦樣方法,推薦ISO 6644和。ISO 13690給出的扦樣方法。
8 試樣製備
如果需要,樣品要進行研磨,使其完全通過0.8 mm孔徑的篩子。對於糧食,至少要研磨200 g樣品,研磨後的樣品要充分混勻。
9 水分測足
用本標準第8章製備的部分樣品測定水分(ωH)。測定水分的方法要適合測定對象(例如穀物和穀物製品按GB/T 21305測定;玉米按GB/T 10362測定。或者使用參考文獻(10)中描述的適合特殊種子的方法)。
10 操作步驟
10.1 通則
如果需要檢查是否滿足重複性限(12.2)的要求,可按照10.2到10.5的步驟進行兩次獨立的測定。
10.2 稱樣
依據預估含氮量稱量試樣(第8章),精確到0.001 g,使試樣的含氮量在0.005 g~0.2 g之間,最好大於0.02 g。
10.3 測定
10.3.1 消化
警告:下列操作應在通風良好,具有硫酸防護罩的條件下進行。
轉移試樣(10.2)到消解燒瓶,然後加入:
——10 g硫酸鉀(5.1);
——0.30 g五水硫酸銅(5.2);
——0.30 g二氧化鈦(5.3)(也可以使用符合規定成分的粒狀催化劑);
——20 mL 硫酸(5.4)。
可根據儀器情況調整硫酸的加入量,但應確認此改進可以滿足對N-乙醯胺的回收率達到99.5%和對色氨酸的回收率達到99.0%。
小心混合以確保試樣的完全浸潤。將燒瓶置於預熱到420℃±10℃的消化單元。從消化單元溫度再次達到420℃±10℃時開始計時,至少消化2 h,然後取下自然冷卻。
註:建議加入浮石(5.14)作為沸騰調節器和加入如石蠟油(5.5)的消泡劑。
最短消化時間應使用參考物質進行檢驗,因為參考物質很難達到回收率的要求(見10.5)。
遵循設備製造商關於蒸汽排空的建議,因為過強的吸力可能導致氮的損失。
10.3.2 蒸餾
小心地向冷卻後的消解燒瓶中加入50 mL水,放冷至室溫。量取50 mL硼酸(5.9)到接收瓶中,無論是使用目測比色或光學探頭,均要向其中加至少10滴指示劑(5.10)。
連線好蒸餾裝置,向消解燒瓶中加入5 mL 過量的氫氧化鈉溶液完全中和所使用的硫酸,然後開始蒸餾。
根據儀器,所用的試劑量可以變化。
10.3.3 滴定
使用硫酸溶液(5.12)進行滴定,滴定既可以在蒸餾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蒸餾結束後對所有蒸餾液進行滴定。滴定終點的確定可以使用目測比色、光學探頭或用pH計的電位分析判定。
10.4 空白試驗
使用10.3.1到10.3.3的試劑,不加試樣進行空白試驗。
註:可以用1 g蔗糖(5.15)代替試驗樣品。
10.5 參考物質測試(檢查試驗)
在五氧化二磷(5.8)的存在下,60℃~80℃真空乾燥參考物質。
進行檢查試驗,試樣的最小量根據N-乙醯胺或色氨酸的含氮量決定,至少0.15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