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
稻城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股、業務股、民族事務股。核定編制為8名,其中行政編制為7名,工勤編制1名(駕駛員)。領導職數:局長1名(兼縣委統戰副部長),副局長3名。機構職能
稻城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業務股、政策法規股、民族事務股。(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擬定機關規章制度,檢查督促重要事項的落實;承辦局機關的文秘、統計、檔案、保密、保衛、衛生等工作;對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承辦局機關的人事勞資、幹部教育、機構編制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檔案傳閱、財務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對外接待、車輛調查、行政後勤工作;承辦紀檢監察的相關工作;承辦《宗教年鑑》、《志書》的協編工作;負責全縣宗教工作基礎信息資料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宗教領域的信息采編工作和綜合性文稿、簡報、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局網路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局目標管理細則,承辦目標管理事項。
(二)業務股
承辦全縣藏專佛教管理事項。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逐步規範佛學教育處所的管理工作,檢查督促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督促宗教團體、規範宗教活動場所,教職人員、佛事活動管理、研究、指導處置宗教領域的熱難點問題;負責教職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藏傳佛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核,藏漢翻譯的審核;負責全縣佛教工作方面的檔案、簡報、信息的起草、保密工作;負責了解和掌握寺廟社會化管理成員單位的工作進展情況,承辦目標管理事項。
(三)政策法規股
研究全縣宗教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指導各股室有關宗教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承辦涉及宗教及保密事項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核工作;承辦收集整理宗教工作方面重要檔案的彙編工作;負責局內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承辦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場所的涉外事宜;承辦目標管理事項。
(四)民族事務股
負責全縣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的調查研究,向上級黨委政府提出建議、意見;負責“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的調查、立項、申報和項目建設的檢查、驗收;負責“民族工作機動金”項目的調查、立項、申報和項目建設的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