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穎[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

程穎[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

程穎,男,漢族,1955年2月出生,湖北宜城人,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9月參加工作,1999年7月畢業於湖北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2017年9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11月,程穎被撤銷其湖北省政協委員資格,11月下旬,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程穎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依法雙開。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程穎程穎
1973年09月——1976年11月,襄樊市宜城縣朱市鎮山河學校教師。

1976年11月——1982年02月,襄樊市宜城縣公安局辦事員、秘書股副股長、股長。

1982年02月——1985年01月,華中師範學院脫產學習。

1985年01月——1985年12月,襄樊市宜城縣整黨辦公室副主任、核查組組長。

1985年12月——1988年01月,襄樊市宜城縣公安局局長。

1988年01月——1992年09月,襄樊市宜城縣副縣長,1988年1月——5月兼任縣公安局局長。

1992年09月——1994年11月,襄樊市宜城市(縣)委副書記。

1994年11月——1996年04月,襄樊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其中1995年6月任襄樊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6年04月——1998年12月,襄樊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8年12月——1999年03月,鹹寧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1999年03月——2003年05月,鹹寧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3年05月——2003年10月,鹹寧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其中2003年6月兼任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委書記。

2003年10月——2007年01月,鹹寧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委書記。

2007年01月——2008年12月,鹹寧市委副書記。

2008年12月——2015年01月,湖北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1年12月16日,明確為正廳級)。

2015年01月,任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審查

2017年9月,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程穎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偵查

2017年9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程穎(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撤銷委員

2017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免去程穎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其湖北省政協委員資格。

立案審查

2017年11月,據湖北省紀委訊息: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程穎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程穎違反政治紀律,在省委巡視組巡視期間,向組織提供虛假說明,企圖掩蓋其違紀問題,在得知組織調查後,與相關人員串供堵口、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大肆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多占福利住房,縱容其妻在自己管轄範圍內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及家庭多套房產。違反工作紀律,因自身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底氣不足,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全省監獄管理系統違紀違法問題頻發,嚴重破壞全省監獄管理系統政治生態。
程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紀國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程穎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程穎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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