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意義上的“共享軟體”定義
共享軟體是以“先使用後付費”的方式銷售的享有著作權的軟體。根據共享軟體作者的授權,用戶可以從各種渠道免費得到它的拷貝,也可以自由傳播它。用戶總是可以先使用或試用共享軟體,認為滿意後再向作者付費;如果你認為它不值得你花錢買,可以停止使用。
什麼是共享軟體? 諺語“生命中沒有什麼是真正免費的”已經存在很多年了。然而,對網際網路來說,對你有一個驚喜,叫做“共享軟體”。它是免費的(或接近免費),在不同的級別上超過商店買的那種。
共享軟體可以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到你的桌面上;它是由開發與人(有興趣使用它或辱罵它)共享的程式的人開發的。而且,和商業軟體一樣,共享軟體受著作權法保護。
共享軟體最明顯的優點是免費試用期。但是免費試用通常有一些限制,不同類型的共享軟體和不同的作者可能採用不同的限制策略:
1. 時間限制,譬如30天,從你安裝使用開始,30天后如果仍未購買註冊碼,則無法繼續使用該軟體。
2. 功能限制,譬如一款財務軟體,就可以限制試用版的報表列印和導出功能。
3. 添加水印(連結),在生成或導出的檔案中添加試用版的水印,這比較適用於圖片處理軟體、視頻處理製作軟體、Flash軟體等。也有在其中添加軟體開發者的網站連結的。
4. 批處理限制,可以無時間限制地體驗所以功能,但是每次只能使用軟體處理(保存)有限的內容,譬如一款視頻格式轉換軟體的試用版只能保存轉換後視頻的3分鐘長度。
共享軟體都是免費試用的,但不是免費使用。其實共享軟體更多的算是一種行銷模式,國外通常稱之為 Try Before You Buy, 即“先試用,後購買”,可以讓用戶在掏錢之前先體驗一下軟體。小到一款CD 到MP3的轉換軟體,大到微軟的Office和Vista作業系統,都可以先下載來試用一番,覺得不錯再出錢去購買。因為有了上述的試用限制,用戶為了可以長期使用該軟體,或者需要獲得該軟體的全部功能,而且不想有水印或者軟體作者的網站連結,就需要向軟體作者購買一個註冊碼(用戶名 + 序列號),註冊之後即可解除試用版的各種限制。小軟體的價格一般在100美元以下,通常是20-40美元;專業和功能強大的價格就差別較大,從幾百美元到幾千美元不等。
沒有現行法律強迫為共享軟體付費。
不需要任何費用即可無時間限制地使用軟體全部功能的叫免費軟體。
共享軟體的明確定義
共享軟體是指個人或非公司團隊開發的向用戶直接收取註冊費或相關服務費的“先試用,後購買”的中、小規模的軟體。
要素
1、開發人群:個人或非公司團隊開發,組織較為鬆散
2、收費對象:向用戶,而非廣告客戶;像目前的foxmail、flashget、QQ應歸為免費軟體中的“網際網路廣告收費軟體”
3、核心特徵:先試用,後購買;目前大部分的商業軟體,也是可以先“盜版”試用的
4、軟體規模:中、小型,進一步說,共享軟體應只解決某一個特定領域的問題
商業軟體:不付費使用即造成法律上侵權的軟體
免費軟體:不向用戶直接收取費用的軟體,但一般都會向用戶簡接收取費用的軟體
半商業軟體:由公司團隊開發的向用戶直接收取著作權費或相關服務費的非正式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軟體。[一般是要上稅的]
[共享軟體轉入由公司模式運營,即應歸類為“半商業軟體”]
按商業利益的軟體劃分
綜上:按商業利益軟體可分為
1、收費軟體
a.商業軟體
b.半商業軟體
c.共享軟體
2、免費軟體
a.完全免費軟體:不直接也不簡接向用戶收費的軟體
b.第三方付費的免費軟體:如網際網路廣告的“免費軟體”
背景
以上是自己近幾年來開發“針式個人知識管理系統”共享軟體的心得的總結,目的是明確概念,區分人群和產業群,
為要進入“共享軟體”開發人員作參考。
從針式PKM的註冊情況來看,目前,國內的共享軟體環境越來越好,用戶也越有意識、意願和能力來方便支付註冊費用,
所以,建議技術上有一定特長的軟體開發人員,在業餘時間開發“共享軟體”,有一定收益後轉入“專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