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現任職於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松花江林區分院檢察長。兼任中國檢察學會會員,黑龍江省檢察學會理事,松花江林區檢察學會會長。1968年6月參加工作。1989年從事政法工作,1990年3月至7月參加了中共中央黨校第十四期幹部理論培訓班,1994年8月參加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的北方五省(市)檢察理論研討會,1995年8月參加了亞太地區第十四屆法協大會。
人物成就
先後撰寫了《論檢察機關如何為維護全黨和全國工作的大局服務》(獲北方五省、市第二屆檢察理論研討會論文一等獎)、《解決證人拒證問題之管見》(199年9月17日《檢察日揭》、《論森工企業經濟效益的流失》《中國社科文獻》92-96卷)、《檢察機關必須狠抓嚴格執法之管見》(獲北方五省席第一屆檢察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獎)、《溯"兩危"(森林資源危機、林業企業經濟危困)源、獻治危策》(獲林業部、黑龍江日報社組織的《我愛大森林》論文研討會二等獎)、《必須正確認識和嚴肅對待檢察權中的依法問題》(獲北方八省、市第四屆檢察理論研討會論文一等獎)等10餘篇學術論文,其中被國家級刊物採用3篇,被省級刊物採用8篇。自擔任檢察長以來,提出了"講黨性、講團結、講紀律、講奉獻"的工作原則,堅持一手抓從嚴治檢,注重提高隊伍素質;一手抓從嚴執法,注重提高辦案質量,先後領導、指揮查辦了在省內、林區內有影響、有震動的貪污賄賂等大要案上百起。工作之餘,喜愛讀書藏書、吟詩寫詩,經過多年努力,於1999年2月寫成了《美葉集》(詩集)一書,並已由黑龍江北方文藝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