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罕

學習培訓經歷:
2001年9月至2005年8月就讀於魯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讀於同濟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執業經歷及從業資格:
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主任助理律師
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 上海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執法督察處
2010年5月至 德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專職律師
業績及領域:
秦玉罕律師自步入律師隊伍以來,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其敬業盡責的工作作風和優質高效的服務效果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信任和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樹立了律師良好的社會形象。
秦玉罕律師在步入律師隊伍之後代理的第一個案件便是上海市某開發區發展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和法國酒店集團合作開發房地產案。在代理過程中,面對酒店方即使勝訴也極有可能遭遇執行難題的困難,秦玉罕律師細心調查,大膽創新,建議開發區發展有限公司採取接受行政處罰後申請改變國有有土地使用權的迂迴策略,既最大限度的保證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確保雙方的合作得以繼續,獲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評價。之後,秦玉罕律師將主要執業範圍基本鎖定在房地產糾紛領域,又代理了大量的各種類型的房地產案件,均以勝訴結案,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並對侵權類糾紛的代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針對當前社會上不動產動拆遷糾紛和土地徵收、徵用糾紛不斷加劇並有惡化的趨勢,秦玉罕律師細心鑽研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政策,開創了了動拆遷和土地徵收全過程法律服務模式,建立了從法律諮詢、補償談判、聽證複議、訴訟救濟、申訴等一整套服務流程,曾先後為上海、安徽、河南、湖北等地的當事人進行了法律服務,最大限度的保證了拆遷當事人的利益,較有影響的有王某訴上海世博發展公司動遷房質量糾紛案、上海市某區某村村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糾紛案等。
秦玉罕律師還注重創新服務方式,鑒於我國的國情和法治現狀,秦玉罕為一些已經窮盡了正常法律救濟手段或無力進行法律救濟的當事人進行信訪代理服務。律師代理信訪可以憑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人脈背景,從材料書寫、投遞渠道、信息反饋、聽證複議等提供全過程服務。信訪代理既可以免除當事人的訴累,儘快解決問題,也為政府信訪部門減輕了工作負擔,受到了當事人和政府的一致好評,正在作為律師的特色服務在全國推廣。
著作及論著:
秦玉罕律師在辦案之餘,注重理論研究。先後在《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法制與社會》、《檢察風雲》等核心期刊發表專業理論文章,較有影響的有《新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制度探析》、《又見城市採光權之痛—採光權制度探析》、《開發商擅改小區規劃維權實務》、《動拆遷法律事務疑難案例解析》等。
核心客戶:
秦玉罕律師執業以來,以其專業的服務贏得了大量客戶的信賴,與很多知名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秦玉罕律師的核心客戶主要有:中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上海上塑控股集團、普康化工集團、上海華誼丙烯酸有限公司、上海永銘電子有限公司、上海雅特蘭家具有限公司、上海洪鋪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凌橋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隆盛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華風建設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唯發實業有限公司、上海雙龍空調設備有限公司、上海騰楠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新宇牆體材料有限公司、湘財證券有限公司、上海隨寶鋼結構有限公司、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上海地礦工程勘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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