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科索沃和梅托希亞自治省是原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中塞爾維亞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兩個自治省之一,存在於1946年到1974年期間。後被科索沃社會主義自治省所取代。
當地的主要民族是信奉伊斯蘭教的阿爾巴尼亞族。首府所在地普里什蒂納。
沿革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成立後,強調“獨立、平等和南斯拉夫各族人民的自決權”,在塞爾維亞共和國內建立了一個科索沃——梅托希亞自治省。塞爾維亞人認為地理上所稱的科索沃只是今自治省的東部伊巴爾河流域,其西部即白德林河流域以佩奇為中心的地方他們稱為梅托希亞,這是一個塞爾維亞語地名。
在南斯拉夫的“大塞爾維亞主義”時代(1966年前),科索沃阿族受壓迫較甚。當時按塞族叫法稱科索沃和梅托希亞自治省的這一“自治省”明顯地比塞爾維亞另一自治省伏伊伏丁那地位低,除沒有伏省所有的自治議會與最高法院外,伏省在聯邦議會民族院可派六名代表,而科索沃和梅托希亞只可派四名(40年代末分別為20名與15名)。由於歷史上的所謂“通敵”和當時的南阿(南斯拉夫、阿爾巴尼亞)兩國交惡,阿族被視為不可靠,阿族區的執政者多是塞爾維亞、馬其頓或黑山人,不許有阿族的標誌與民族紀念日,教學中不許講阿的歷史、傳統、文學甚至民歌。
阿族人認為,伏省是塞族占多數的地區,匈牙利人少,只有自治權就可以了,而科索沃怎能與之相比?阿爾巴尼亞族人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曾多次舉行要求獨立的遊行示威活動。
1967~1968年,阿族發動爭取科索沃升為南聯邦第七個共和國、脫離塞爾維亞的運動。1968年4月塞爾維亞社盟會議上,科索沃著名反法西斯戰鬥英雄穆罕默德·霍查質問:“為什麼37萬黑山人有自己的共和國,而120萬阿族人連完整的自治權都沒有?”9月南共聯盟科索沃省委開會,阿族知識分子代表也提出同樣要求,獲得省檢查官里札克·沙拉的支持。會後全省各地暴發大遊行,遭聯邦政府鎮壓,許多阿族人被捕、判刑。1969年2月南共聯盟十二屆中央全會拒絕了科索沃離塞升格的要求,認為這會導致普遍要求重劃邊界,引起民族紛爭。
升格雖未成功,但科索沃自治權擴大了。1969年科索沃和梅托希亞自治省之名廢除,改依阿語稱科索沃社會主義自治省,同年在普里什蒂納成立阿族大學,建立省最高法院與議會,實現了與伏伊伏丁那同等的自治權、在聯邦各機構與南共聯盟中央機構與伏省有同樣的席位。1974年的聯邦憲法更確立了科省聯邦主體的地位。規定阿語與塞·克語平等,阿族有權使用民族標幟,包括山鷹旗,增加阿族幹部在政治、經濟、文化機構中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