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科左中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政策、辦法及人力資源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綜合管理全旗政府系列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制定政府系列公務員招錄計畫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聘用計畫。
(三)組織開展全旗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聘任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四)負責全旗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五)負責全旗人才資源規劃和開發工作,制定人才流動政策,發展、規範人才勞動力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大中專畢業生、軍轉幹部和本旗急需人才的招錄及分配計畫,具體指導畢業生就業;制定人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勞動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調查處理勞動爭議、勞動違法案件。
(七)承擔全旗企業、事業單位工傷保險費核定、征繳,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申報,參保單位工傷職工待遇支付,工傷康復等管理工作。
(八)統籌管理並指導就業管理局、醫療保險局、社會保險局、民族技工學校、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勞動監察大隊開展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和督查;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受理人民民眾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和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本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安全保衛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本局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完成日常紀檢監察工作。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及科研課題研究,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的調研;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報導;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普法、法律諮詢及有關法律事務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承擔有關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旗政府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組織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免、培訓、辭職辭退、輪崗及競爭上崗等配套政策規定,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政府機關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畫上報、錄用手續、調任(配)、職位設定、職務任免、考核、培訓等工作;承辦旗委管理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綜合管理各級政府機關獎懲和表彰工作,協調指導各部門的表彰工作。 .
負責全旗政府系列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監督檢查全旗事業單位人事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制訂全旗機構改革中人員定崗和人員分流政策規定;負責和指導全旗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旗人力資源資料庫和公務員資料庫的建設、維護、管理及人力資源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中管理、工勤崗位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公開招聘、聘用契約鑑證工作;負責全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旗事業單位股級職務任免的審批備案工作。
研究制訂全旗各類人才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訓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工作志願服務、人才儲備、見習、創業培訓、人才市場等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計畫的制訂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年度計畫;統籌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管理服務制度;參與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規範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依法審批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設定,組織開展全旗人才交流活動;負責全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
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組織落實困難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旗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工資保險福利股
綜合管理全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規定及有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職工的工齡認定工作;負責編制全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量計畫、工資基金管理工資;負責全旗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職工遺屬補助、喪葬費、撫恤金審批工作;負責全旗企業參保職工退休審批和企業特殊工種及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提前退休報批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旗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負責全旗各類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選拔、推薦、考核、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初審、推薦申報工作;承擔初級評審會設定、調整工作和評審結果確認工作;做好農村實用人才和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職稱評定申報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各蘇木、鎮專業技術崗位設定及旗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的審批、調整、備案、聘任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旗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勤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申報工作。
勞動人事仲裁股
貫徹執行關於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政策、法律、法規;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勞動保障監察股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社
會保障股
1、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勞動規範和基本標準;依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監察規範,代表旗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和檢查職權。
2、統籌規劃城鄉勞動力(包括旗外務工人員)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建設和發展勞動力市場,並監督其運行,協調指導全旗勞動力的有序流動。
3、綜合管理轄區社會保障事業。組織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章、政策。
4、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及信息管理工作。
5、負責對社會保障基金收繳、支付等工作的監督,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運行。
6、承辦旗政府、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傷保險股
貫徹國家、自治區、通遼市關於職工工傷保險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旗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職工的工傷保險工作;制定工傷保險發展規劃和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助市級制定工傷保險費率確定、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給付標準;負責申報、調查核實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