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縣拂曉愛心協會

(5)負責協會的接待工作; (5)負責協會的接待工作; (1)協助會長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機構簡介

協會名稱:拂曉愛心協會
協會宗旨:集結所有的愛,給最需要的人。
協會口號:愛心接力,天下同暖
協會精神:用善良的雙手傳遞愛的信號。
協會性質:自發組織的社會公益組織

組織機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決定幫助對象的名單;
(四) 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百分之七十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理事會理事由會長、副會長、六部部長和一名會員代表共
9人組成(理事長由會長兼任時,可增加一名會員代表).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罷免須報常務理事會批准);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
(四) 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組織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重大變革須經常務理事會批准);
(七)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協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協會9名發起人組成,設常務理事長一名.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年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行使第七條、第十二條職權,常務理事會有對理事會所做出的決定進行建議、更改的權力,常務理事會有對協會進行長期指導和幫助的權力和義務.
常務理事會不干涉理事會日常工作,常務理事會負責愛心基金管理工作.
協會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文藝部、財務部、組織實踐部六個部門;設常務理事長、會長、理事長(可由會長兼任)、秘書長各一人.
各部門及職能
(一)秘書處
(1)負責協會相關檔案的管理工作,協會檔案的印發、檔案的編號和立卷歸檔,保管協會公共財物 ;
(2)為協會納新、支教成員選拔等工作提供考試題目、流程安排等方案;
(3)負責協會各項會議內容、活動內容的書面記錄工作 ;
(4)負責協會活動後的宣傳稿,協助宣傳部完成宣傳工作;
(5)負責協會的接待工作;
(6)負責各種活動及例會的考勤,協助協會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宣傳部
(1)根據協會的工作計畫,提出宣傳方案;
(2)利用宣傳板、海報、橫幅及臨時宣傳等宣傳方式,對協會進行宣傳,提高協會的知名度,擴大協會在全院,乃至全市的影響力;
(3)負責協會各個時期中心工作的宣傳工作,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其他專項工作的宣傳;
(4)負責協會的網路宣傳,維護協會的網路管理.如對協會QQ群的管理, 幻燈片製作等負責及時發布協會的活動安排等相關信息;
(5)以各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宣傳協會的具體情況,樹立和塑造協會的總體形象.
(三)外聯部
(1)負責協會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及交流,建立協會與外界的溝通交流平台;
(2)負責協會開展活動時所需要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各種活動策劃書的製作;
(3)負責為協會支教、晚會等各種公益活動向相關單位尋求贊助;
(4)負責協會日常用品的採購;
(5)為協會會員及時發現並聯繫相關可行性日常活動,並帶動協會其他部門積極參與協作,並爭取外界的支持與贊助,具體情況另行考慮.
(四)文藝部
(1)以文藝活動的方式積極宣傳協會,為協會各大、中型愛心募捐活動,新年文藝晚會等做好節目準備工作
(2)做好協會內外文藝活動的組織策劃和執行工作;
(五)組織實踐部
(1)組織實踐部設若干小組,每組設組長一名,組長實行輪流制,協會普通會員全部納入各組;
(2)負責協會活動時會員的調動分配;
(3)負責協會相關活動開始前的設備(如會員證、條幅等的發放、布置)、會場等的布置
與安排及活動結束後設備的收回、會場的整理工作;
(4)負責協會納新時會員的分組,及各部幹事選拔時推薦優秀會員.
常務理事長的職責、許可權:
(1)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監督愛心基金籌集與管理;
(2)監督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負責常務理事間的聯繫溝通,及常務理事的更替工作;
(4)長期為協會提供必要的幫助,保持與協會理事會的聯繫交流;
(5)常務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義務.
會長的職責、許可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決定協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審定協會理事會的年度總結報告及發展規劃;
(5)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義務.
理事長的職責、許可權:
(1)協助會長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2)受理協會會員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監督協調協會各負責人的工作;
(3)負責撰寫協會工作總結及協會發展規劃;
(4)負責與會員的溝通交流,及時反映會員的現實想法並及時與會長溝通;
(5)定期向常務理事會匯報協會日常工作.
秘書長的職責、許可權:
(1)主持協會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部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向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公布協會財務報告;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協會章程

拂曉愛心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拂曉愛心協會
第二條:協會宗旨:集結所有的愛,給最需要的人。
第三條:協會口號:愛心接力,天下同暖
第四條:協會精神:用善良的雙手傳遞愛的信號。
第五條:協會標誌:見附錄
第六條:協會性質:自發組織的社會公益組織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決定幫助對象的名單;
(四) 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百分之七十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九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十一條:理事會理事由會長、副會長、六部部長和一名會員代表共
9人組成(理事長由會長兼任時,可增加一名會員代表).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罷免須報常務理事會批准);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
(四) 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組織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重大變革須經常務理事會批准);
(七)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協會各部門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協會9名發起人組成,設常務理事長一名.
第十四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年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六條:常務理事會行使第七條、第十二條職權,常務理事會有對理事會所做出的決定進行建議、更改的權力,常務理事會有對協會進行長期指導和幫助的權力和義務.
第十七條:常務理事會不干涉理事會日常工作,常務理事會負責愛心基金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協會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文藝部、財務部、組織實踐部六個部門;設常務理事長、會長、理事長(可由會長兼任)、秘書長各一人.
第十九條:各部門及職能
(一)秘書處
(1)負責協會相關檔案的管理工作,協會檔案的印發、檔案的編號和立卷歸檔,保管協會公共財物 ;
(2)為協會納新、支教成員選拔等工作提供考試題目、流程安排等方案;
(3)負責協會各項會議內容、活動內容的書面記錄工作 ;
(4)負責協會活動後的宣傳稿,協助宣傳部完成宣傳工作;
(5)負責協會的接待工作;
(6)負責各種活動及例會的考勤,協助協會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宣傳部
(1)根據協會的工作計畫,提出宣傳方案;
(2)利用宣傳板、海報、橫幅及臨時宣傳等宣傳方式,對協會進行宣傳,提高協會的知名度,擴大協會在全院,乃至全市的影響力;
(3)負責協會各個時期中心工作的宣傳工作,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其他專項工作的宣傳;
(4)負責協會的網路宣傳,維護協會的網路管理.如對協會QQ群的管理, 幻燈片製作等負責及時發布協會的活動安排等相關信息;
(5)以各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宣傳協會的具體情況,樹立和塑造協會的總體形象.
(三)外聯部
(1)負責協會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及交流,建立協會與外界的溝通交流平台;
(2)負責協會開展活動時所需要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各種活動策劃書的製作;
(3)負責為協會支教、晚會等各種公益活動向相關單位尋求贊助;
(4)負責協會日常用品的採購;
(5)為協會會員及時發現並聯繫相關可行性日常活動,並帶動協會其他部門積極參與協作,並爭取外界的支持與贊助,具體情況另行考慮.
(四)文藝部
(1)以文藝活動的方式積極宣傳協會,為協會各大、中型愛心募捐活動,新年文藝晚會等做好節目準備工作
(2)做好協會內外文藝活動的組織策劃和執行工作;
(五)組織實踐部
(1)組織實踐部設若干小組,每組設組長一名,組長實行輪流制,協會普通會員全部納入各組;
(2)負責協會活動時會員的調動分配;
(3)負責協會相關活動開始前的設備(如會員證、條幅等的發放、布置)、會場等的布置
與安排及活動結束後設備的收回、會場的整理工作;
(4)負責協會納新時會員的分組,及各部幹事選拔時推薦優秀會員.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長的職責、許可權:
(1)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監督愛心基金籌集與管理;
(2)監督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負責常務理事間的聯繫溝通,及常務理事的更替工作;
(4)長期為協會提供必要的幫助,保持與協會理事會的聯繫交流;
(5)常務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會長的職責、許可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決定協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審定協會理事會的年度總結報告及發展規劃;
(5)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理事長的職責、許可權:
(1)協助會長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2)受理協會會員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監督協調協會各負責人的工作;
(3)負責撰寫協會工作總結及協會發展規劃;
(4)負責與會員的溝通交流,及時反映會員的現實想法並及時與會長溝通;
(5)定期向常務理事會匯報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秘書長的職責、許可權:
(1)主持協會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部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向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公布協會財務報告;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二十四條:協會實行註冊會員制,實行會員編號制.
第二十五條:凡承認本協會章程並提出申請的人員,經秘書處審查通過並填寫會員申請表即可註冊為本協會會員.
第二十六條:註冊會員權利:
(1) 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有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3) 有向協會推薦會員的權利;
(4)有請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幫助和解決在志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註冊會員的義務
(1) 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宣傳和推廣協會志願者行動的義務;
(2)參加協會活動,完成協會任務,宣傳協會的宗旨,維護協會的聲譽;
(3)主動向協會提供各種信息、意見和建議,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 協會實行入會和退會自願的原則.會員如不交會費,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違背本協會會宗旨,長期不參加協會活動,不履行會員義務,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取消其資格。
第四章
競選制度
第二十九條:協會各部保留若干幹事,其他會員編入組織實踐部各小組.
第三十條:各部幹事選拔:會員在規定時間內向想加入部門的部長提交書面申請,有各部部長整理歸集後報交秘書處,經協會理事會審查確定後進行統一競選.
第三十一條:各部副部長由各部部長在各部幹事中提名,經協會理事會批准審核後正式任命.
第三十二條:各部部長由秘書長提名或自薦,經協會理事會批准審核後正式任命.
第三十三條:理事長、秘書長、協會副會長由協會會長提名或自薦,經協會理事會、全體會
員代表大會批准審核後正式任命,並報常務理事會備案.
第三十四條:協會會長由上屆會長、理事長、秘書長提名,經協會理事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正式任命,並報協會常務理事會備案.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三十五條:協會是立足校園,服務社會公益及社會保障事業的非贏利性學生社團.
第三十六條:協會經費來源為:
(1)會員繳納的會費;
(2)企業贊助或其他形式的社會捐助.
第三十七條:協會日常經費支出主要用於維持本協會正常運轉及其用於各種社會活動的開支.經費的使用報由秘書處審批,會長簽字方可支出並公開財務接受會員及各界監督.
第三十八條:協會經費由秘書處委派專人保管,實行錢賬分離制度.
第三十九條:換屆時接受協會理事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的財務審計第六章
愛心基金
第四十條:愛心基金管理權歸愛心協會常務理事會,接受全體會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第四十一條:愛心基金不用於協會日常工作開支.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二條:協會章程的修改,由協會理事會會、會員代表大會提出修改建議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議審議後決定.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最終由拂曉愛心協會理事會 。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附錄:(1)愛心協會網址
(2)愛心協會會徽
(3)愛心協會會員申請表
(4)愛心協會常務理事名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