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l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我市教育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實施。
l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並進行檢查和監督。
l 負責全市教育體制改革,逐步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加入WTO相適應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加強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引導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農科教結合工作。
l 實施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學校檢查和評估,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
l 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教育基建的規劃,管理全市學校基建工作;指導全市學校辦學裝備、信息化建設和校辦企業工作。
l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經費收支、使用的內部審計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檢查。
l 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調配(改行)、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訓、表彰、獎懲等工作。
l 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定編定員等工作。
l 做好教育系統的隊伍建設和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幹部的選拔、培養、考察、任免等工作。
l 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精神文明、體育、衛生文化藝術、國防教育以及校園治安、綠化等工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安全穩定和普法工作,及時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
l 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教育系統因公出國人員和海外來我市學校人員的管理工作,
l 負責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
l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畫;負責我市大中專學校招生、高等教育及中專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中會考實施工作。
l 負責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
l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綜合協調機關各股室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起草;負責各級重要檔案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文電、機電、文印、收發、檔案、信訪、聯絡、信息、新聞、調查研究、保密、保衛、接待、會議組織、後勤、車輛等工作。
(二)監察室
負責督促檢查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及個人在遵守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方針政策的情況;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政紀行為的控告和檢舉,調查處理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行政覆核決定、監察決定的申訴;協助抓好被監察部門廉政勤政、機關效能工作;承辦本單位和市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事股
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和班子建設。做好調配(改行)、年終考核、工資福利、晉級、獎懲、退休、退職、辭職(辭退)、解聘等工作;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計畫方案的擬定;與市公務員局共同做好新任教師的公開招聘和畢業生轉正定級工作;負責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教育系統的幹部選拔、培訓、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年度業務考核工作;負責做好教育系統計畫生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定編定崗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掛靠單位】
l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和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參與做好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在校生的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