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
作者: (英)柯南・道爾 著,汪瑩,李廣成,鄭須彌,周永啟 譯出 版 社: 人民文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4-6-1
- 字數:
- 版次: 1
- 頁數: 498
- 印刷時間:
- 開本: 大32開
- 印次:
- 紙張:
- I S B N : 9787020071210
- 包裝: 平裝
編輯推薦
柯南・道爾是以福爾摩斯私人偵探的形象而名揚四海的。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涉及當時英國社會的各個階層及人物,也涉及到政治、經濟、外交等問題,因為犯罪會涉及一切社會領域,是非善惡的鬥爭是人類歷史上永不停息的主題,所以福爾摩斯故事從偵探故事的側面反映了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英國社會概況。 福爾摩斯的形象描寫得豐滿、生動,是個有血有肉的立體人物,例如在本書收錄的《血字的研究》中,開篇便敘述了福爾摩斯的性格、愛好及學識等。更為巧妙的是,柯南・道爾塑造了華生的形象,一個憨厚、忠誠甚至笨拙的人物,與福爾摩斯的機警、敏捷、思考嚴密、觀察的細緻入微形成鮮明對比。這既引起讀者的興趣又更加鮮明地突出了福爾摩斯形象的特點。再者柯南・道爾筆下的反面人物,也寫得栩栩如生,著墨不多但不失生動,並從多種不同側面描寫,而不是非黑即白的反面人物。例如在書中《恐怖谷》故事中的幫主麥金蒂,柯南・道爾不但描寫了他的凶暴殘酷、目空一切,也寫了他對同黨遺孀的關注。 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使人不能釋手的故事情節,寫得深刻逼真的描述情節,吸引你感同身受地隨同偵探主角歷經艱險、挫折、一再失敗直到成功。內容簡介
偵探小說均以情節為主,線索撲朔迷離、曲曲折折、事出意外、驚險無限,方能吸引讀者感同身受地隨同偵探主角歷經艱險、挫折、一再失敗直到成功。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也不例外。小說以十九世紀的英國為背景,通過福爾摩斯對四大奇案的偵破,描繪出一幅幅生動而深刻的社會人生畫卷。小說情節離奇曲折、扣人心弦,人物刻畫豐滿生動,散發著浪漫的英雄主義精神。作者簡介:
阿瑟・柯南・道爾(1859-1930),英國小說家、醫學博士。因成功塑造家喻戶曉的神探福爾摩斯形象而成為偵探小說史上最為重要的作家之一。柯南・道爾才華橫溢,一生著述頗豐。小說以十九世紀的英國為背景,通過福爾摩斯對四大奇案的偵破,描繪出一幅幅生動而深刻的社會人生畫卷。小說情節離奇曲折、扣人心弦,人物刻畫豐滿生動,散發著浪漫的英雄主義精神。
目錄
血字的研究恐怖谷
四簽名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書摘
血字的研究第一部 摘自前陸軍軍醫部醫學博士約翰・H・華生撰寫的回憶錄
第一章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獲得倫敦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繼而又在內特利完成了軍醫的必修課程。在那裡結束了我的全部學業後即被派往諾森伯蘭郡的第五燧發槍團任助理軍醫。當時該團駐紮在印度,在我加入這個團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戰爭就已經爆發了。一到孟買,我就聽說我所在的那個團隊已穿過山隘,向前挺進並已深入敵區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和一些處境與我相同的軍官一道去追趕我們的部隊,直至我們安然無恙地到達坎大哈,在那裡,我找到我的團隊,並立即開始履行我新的職責。
這次戰役使許多人獲得了榮譽,得到了高官厚祿,而我,除了不幸和災難之外,卻一無所獲。我被調離了我的旅,並被指派到伯克郡旅,和我為之服務的那些戰友們一起,參加了梅沃德的那場嚴酷的激戰。在這場戰役中,我的肩膀被一顆傑扎爾槍彈擊中,子彈打中了我的肩骨,我鎖骨下的動脈也被擦傷。若不是我那忠勇無畏的勤務兵默雷眼明手快地把我拽上一匹馱馬,平安地把我帶回英國營地,我早就成為那些殺氣騰騰的回教徒士兵的階下囚了。
由於傷痛使我筋疲力竭,長久以來歷經的磨難也使我虛弱不堪,於是,我被送上了長長的滿載傷員的火車,轉移到位於白沙瓦城的一所後方醫院。在這裡,我開始恢復元氣,健康情況已大有好轉,我康復得能在病房裡走動走動,甚至可以到陽台上去曬曬太陽。可是不久我又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屬地令人詛咒的傷寒。有好幾個月,我生命垂危、神智恍惚,但最後我還是甦醒過來並逐漸地康復,病後的我,身體如此虛弱,面容如此憔悴,以致,醫生會診後不得不決定:一天也不能耽擱地把我送回英國。於是,我被送上了部隊的運輸船“奧侖蒂斯號”急速地遣送回國。經過一個月的航行,“奧侖蒂斯號”到朴次茅斯著陸,我便在此上岸,此時,我的健康幾乎糟到無望康復的地步,好在仁慈的政府給了我九個月的假,讓我調養身體。
在英國,我無親無故、形單影隻,然而,我卻像空氣般地自由――或者說,生活得像一個日收入有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么逍遙自在。在這種情況下,我自然而然地被吸引到倫敦,這個藏垢納污、大英帝國所有的遊手好閒者不可抗拒地雲集於此的大泥潭中。我在河濱路的一家私營旅館住了一段時間,生活得既不舒適且百無聊賴,開支也嚴重地入不敷出。我的經濟變得如此危機,以致我很快便意識到:要么我離開這個大城市,要么就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後者,並決心離開這家旅館,另找一個略為簡樸花費又不大的住處。
就在我下決心這么行事的當天,我正站在克里特里奧酒吧間時,有人在拍我的肩膀,我回頭一看,是小斯坦福德,他是我在巴特時的一名助手。對於一個形影相弔的孤獨者來說,在倫敦這樣一個大海般的大幹世界裡,能不期而遇地見到一個友人,的確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以往我和斯坦福德雖非莫逆之交,但是現在,我卻熱情地招呼他。而他見到我似乎也非常高興。我感到十分欣喜,便邀請他和我一起到霍爾本餐廳去吃午飯,於是,我們便乘了一輛雙輪雙座馬車前往該處。
“華生,你近來在幹些什麼?”當我們的馬車嘎啦嘎啦地穿過倫敦擁擠的大街時,他毫不掩飾自己疑惑地問我。“你看你怎么變得骨瘦如柴了呢?”
我簡單扼要地對他講述著我屢經磨難的危險經歷,我的敘述還沒結束我們的目的地就到了。
“可憐的傢伙!”聽了我不幸的遭遇之後,他同情地說,“現在你有什麼打算嗎?”
“我想找個住處,看看是否可以租到價錢不高但又舒適點的房子。”我回答說。
“真奇怪,”我的這位夥伴說:“今天你是第二個跟我講這種話的人。”
我問他:“第一個講這話的人是誰?”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一直在惋惜,雖然他已經找到了幾間不錯的房子,可他一個人租不起,又沒找到能和他合租的人。”
“喔!”我說,“如果他真想找人和他合住來分擔房租的話,我就是他想找的人。我覺得有個伴比一人獨居要好些。”
小斯坦福德的目光掠過酒杯,他驚訝地看著我。“你還不了解歇洛克・福爾摩斯,”他說,“否則你也就不會願意總和他做伴了。”
“為什麼?他有什麼毛病嗎?”
“喔,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麼毛病。只是感到他的思想有點古怪而已――他是個熱衷於科學的人,就我所知,他是個很正派的人。”
“我想,他大概是個學醫的吧?”我說。
“不――我也說不清他到底想乾什麼。我相信,他擅長解剖,還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據我所知,他可從來沒系統地學過醫。他研究的東西相當複雜,也很古怪,但從中他也積累了許多足以令他的教授感到驚異的知識。”
“你從沒問過他在研究什麼嗎?”我問道。
“沒問過,他可不是那種能輕易談心裡話的人,雖然在他高興時也很愛講話。”
“我倒很想見見他,”我說。“如果我打算跟人合住,我倒更願意對方是個既好學而又文靜的儒雅之士,我的健康太差了,經受不了吵鬧和刺激。在阿富汗,我已吃盡了這種苦頭,我再也不想受這種罪了。我怎么才能見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現在他肯定還在實驗室,”我的同伴回答道。“他要么一連幾個星期不去那兒,要么一去就從早到晚地待在那裡。如果你願意,咱們吃完飯就一起乘車上那兒去。”
“我當然樂意啦,”我回答說,於是,我們又切入其他的話題上去了。
在我們離開霍爾本餐館前往醫院的途中,斯坦福德又給我講了些有關我打算與其合住的那位先生的詳細情況。
“如果你和他合不來,可別怪我呵,”他說,“我只是偶爾在實驗室里碰到他,才對他略知一二,此外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提出這個主意,那么,你可別讓我承擔什麼責任呵。”
“真要是合不來,散夥也很容易,”我說。“我看哪,斯坦福德,”我緊緊地盯著我的同伴補充道,“對這件事你好像要撒手不管了,其中必有原因。是不是因為這個夥伴性情不好難對付,還是有其他什麼原因?你就別那么吞吞吐吐拐彎抹角了吧。”
“要把一些無法形容或無法表達的事情說清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笑了笑說,“我覺得福爾摩斯這個人搞科學搞得有點太過頭了――幾乎達到了無情、殘酷的地步。我可以打個具體的比喻:他把一小撮新發現的、由植物中得到的有機含氮鹼給他的朋友嘗,你要知道,這倒不是出於什麼惡意,而是出於研究它的興趣,其目的是為了準確地了解這種藥的不同效力而已。平心而論,我想,他自己同樣也會把這種藥吞下去的。為了獲得真才實學,他看上去還真有一股激情。”
“這不是很好嘛。”
“話是這么說,但做得未免有點過頭。此外,在解剖室里,他還用棍子抽打用來解剖的屍體,這就肯定是件異乎尋常的怪事了。”
“抽打屍體!”
“是呵,他這么做是為檢驗一下,人死後如果再受到傷害,它的傷痕是什麼樣的,這件事可是我親眼見到的。”
“你不是說他並不是研究醫學的嗎?”
“是啊,可天知道他研究什麼。喔,我們已經到了,至於他這個人到底如何,還是你自己去看看吧。”他說,同時我們也下了車,拐進一條狹窄的小胡同,再通過一個開著的小旁門,我們就來到了一所大醫院的側樓。這類地方我是熟悉的,用不著有人帶路,我們就走上一個白石台階,再走進一條長長的走廊,在這條牆壁粉刷得雪白的走廊兩側,各有一排暗褐色的小門。在走廊的盡頭,有一個低矮的拱形過道,從這個過道再往前走就到化驗室了。
化驗室是間很高的房間,房問的四周雜亂無章地擺著多得不計其數的各種瓶子。在縱橫排列的幾張又大又矮的桌子上,放著許多蒸餾器、試管和閃爍著藍色火苗的小本生燈。房間裡只有一個人,他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聚精會神地伏案工作著。聽到我們的腳步聲,他轉過頭來看了看,接著就欣喜若狂地跳起來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沖我的同伴喊著,手裡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過來。“我發現一種只能用血紅蛋白才能沉澱的試劑,用別的方法都不行。”看來,即便他發現一座金礦也不一定有此刻這么高興。
“這位是華生先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斯坦福德給我們做了介紹。
“您好。”福爾摩斯一面熱情地向我問候,一面緊緊地和我握手,我幾乎不能相信他有這么大的握力。
“看來,您在阿富汗待過。”
“您怎么知道的?”我吃驚地問。
“這倒沒什麼,”他暗暗自喜地說。“現在要談的是血紅蛋白質的問題。毫無疑問,您已經看出我這項發明的重大意義了。”
“從化學方面來說,無疑它是很有意思,”我回答說,“但在實用方面卻――”
“哎喲,先生,這可是實用法醫學上最大的發現了。難道您不認為這會使我們在鑑別血跡上準確無誤、萬無一失了嗎?請到這邊來!”
他急切地拽著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正工作的那張桌子邊。“讓我們弄點鮮血,”說著,他便用一根長針扎破自己的手指,再把那滴血吸入一個滴管里。“現在,我把這滴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裡面。您看,這混進了血的水和原來的清水一樣。血在溶液中的成分不到百分之一。儘管如此,我毫不懷疑,我們還是可以得到一種特有反應的。”他一面說,一面把幾粒白色結晶物放進這個容器,然後又加了幾滴透明液體進去。不一會兒,這溶液就變成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漸漸沉澱到玻璃容器的底層。
……